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沈崝、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5执8243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沈崝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0-13 | 2020-12-22 |
2 |
沈崝与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5民初18302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原告-沈崝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3-02 | 2020-06-30 |
3 |
龙承友、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5执8136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龙承友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9-12-06 | 2020-12-21 |
4 |
亿众骏达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袁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5民初7493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亿众骏达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9-10-15 | 2020-06-29 |
5 |
陈峥嵘、袁娟劳动争议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305执异348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人-陈峥嵘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2-26 | 2019-07-16 |
6 |
赵海伟、余会月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305执5771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余会月
...
展开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1-30 | 2020-02-04 |
7 |
赵海伟、余会月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305执5770-5771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余会月
...
展开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1-30 | 2019-05-14 |
8 |
赵海伟、余会月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305执5770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余会月
...
展开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1-30 | 2019-05-14 |
9 |
2018粤0305执异267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305执异267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人-谢玉霞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8-10-31 | 2018-12-19 |
10 |
18-执异259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305执异259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人-孟庆喜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8-10-31 | 2018-12-19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20)粤0305执8243号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6-29 | 详情 |
2 | (2020)粤0305执3751号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3-31 | 详情 |
3 | (2018)粤0305执3606号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8-06-06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0)粤0305执375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5执3751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亿众骏达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被告- 袁娟 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3751号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袁娟:申请执行人亿众骏达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民初7493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3月3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375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4-15 |
2 |
(2019)粤0305民初18302号民事判决书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5民初18302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原告- 沈崝 被告- 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18302号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沈崝诉被告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305民初18302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一、被告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沈崝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7月10日期间工资13931元;二、被告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沈崝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7月10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3931元;三、驳回原告沈崝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提交,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联系人:黄雅诗联系电话:0755-21614018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花果路70号蛇口法庭 收起
...
展开
|
2020-03-23 |
3 |
(2019)粤0305民初18302号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5民初18302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原告- 沈崝 被告- 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沈崝诉被告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逾期提交将承担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本院定于2020年3月2日9时30分在本院蛇口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届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一日联系人:黄雅诗联系电话:0755-21614018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花果路70号蛇口法庭 收起
...
展开
|
2019-12-16 |
4 |
(2019)粤0305执异256-257号执行裁定书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5执异256-257号 | 执行异议之诉 |
当事人- 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异256-257号袁娟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赵海伟、余会月与被申请人袁娟、被执行人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05执异256-257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裁定书:追加被申请人袁娟为(2018)粤0305执5770-5771号案件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在该案中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方不服本裁定,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联系人:吴秋娜联系电话:0755-86608462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南山法院审监庭1510办公室 收起
...
展开
|
2019-11-15 |
5 |
(2019)粤0305执813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5执8136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龙承友 被告- 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8136号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龙承友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18)758-771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7月2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5执813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8-16 |
6 |
(2019)粤0305执异256-257号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5执异256-257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余会月 赵海伟 被告- 袁娟 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异256-257号袁娟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赵海伟、余会月与被申请人袁娟、被执行人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05执异256-257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申请事项:申请追加袁娟为(2018)粤0305执5770-5771号案件的被执行人。)、执行听证通知书、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9年10月24日上午10:40分在本院第1435审判庭进行执行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八月六日联系人:吴秋娜联系电话:0755-86608462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南山法院审监庭1510办公室 收起
...
展开
|
2019-08-06 |
7 |
(2019)粤0305执异250、260-262、266号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5执异250、260-262、266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王春萍 罗福斯 钟伟 尹文萍 欧富华 当事人- 北京普伴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深圳腾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袁娟 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异250、260-262、266号北京普伴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深圳腾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王春萍、尹文萍、罗福斯、钟伟、欧富华与被申请人袁娟、被执行人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05执异250、260-262、266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申请事项:申请追加陈浩、北京普伴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为(2018)粤0305执2068、2069、2071、2072、2080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在其未缴纳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执行听证通知书、证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9年10月14日上午9:30分在本院第1435审判庭进行执行听证,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八月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8-06 |
8 |
(2018)粤0305执异348号公告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305执异348号 | 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 陈峥嵘 当事人- 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袁娟 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执行纠纷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5执异348号袁娟:本院受理申请人陈峥嵘与被申请人袁娟、被执行人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执行纠纷一案【(2018)粤0305执异348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追加被申请人袁娟为(2018)粤0305执5988号案件的被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方不服本裁定,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3-26 |
9 |
(2018)粤0305执5988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305执5988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陈峥嵘 被告- 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5执5988号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陈峥嵘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18]758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9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305执598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18-10-10 |
10 |
(2018)粤0305执577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305执5770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赵海伟 被告- 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5执5770号合兴永盛(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赵海伟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劳人仲案[2018]760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8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305执577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
2018-09-11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