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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迪风信息

    武汉迪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号激光工程设计总部(一期)研发楼03幢7层1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武汉迪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华视移动互联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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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执7867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武汉迪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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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19-06-20 2019-07-29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

    原告- 武汉迪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前海华视移动互联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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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文书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六版 2020-07-13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304执7867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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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执7867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武汉迪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前海华视移动互联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4执7867号深圳前海华视移动互联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武汉迪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4民初16535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3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4执786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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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4-2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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