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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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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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0103民初12708号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原告- 王华 被告- 云南胜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建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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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21)云0103民初12708号原告王华诉被告建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云南胜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其他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1年12月17日下午14:30在本院6楼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领取应诉材料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54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3楼304接待室。(工作时间:9:30-11:30、14:00-17:00)承办法官:起瑞遥,联系电话:0871-6488412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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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30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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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0103民初12708号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原告- 王华 被告- 云南胜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建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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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21)云0103民初12708号原告王华诉被告建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云南胜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其他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1年12月16日下午14:30在本院6楼2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领取应诉材料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54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3楼304接待室。(工作时间:9:30-11:30、14:00-17:00)承办法官:起瑞遥,联系电话:0871-6488412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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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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