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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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舞钢市群望纸板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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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191执4445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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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1-07-30 | 2021-08-02 |
2 |
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州市万荣置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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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106执180号之一 | 追偿权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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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 2021-07-28 | 2021-08-02 |
3 |
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漯河市源汇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漯河市聚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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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191民初15327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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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1-07-12 | 2021-08-15 |
4 |
齐想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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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191民初1011号 | 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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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1-07-12 | 2021-07-20 |
5 |
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郑市新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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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1执547号之五 | 追偿权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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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6-25 | 2021-06-29 |
6 |
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伊川县德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河南德了美实业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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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191民初9499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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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1-06-23 | 2021-07-29 |
7 |
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夏邑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商丘豫宁食品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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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1426民初2374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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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 | 2021-06-23 | 2021-07-01 |
8 |
齐想、武洪党等与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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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191民初1011号 | 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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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1-06-11 | 2021-07-20 |
9 |
原告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舞钢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舞钢市福鑫农牧有限公司、任会强追偿权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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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481民初1098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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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 | 2021-05-31 | 2021-07-05 |
10 |
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舞钢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舞钢市福鑫农牧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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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481民初1098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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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 | 2021-05-28 | 2021-07-05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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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豫民终56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郑州富特能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赵永谦 王维中 苟豫梅 苟晓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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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G53 | 2020-11-26 |
2 | (2019)豫0191执6350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河南永泽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信阳中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信阳市鸿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河南政源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信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李建华 张和远 杨静 丛光均 丛光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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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文书、拍卖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G06 | 2020-01-16 |
3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被告- 李帅 曹晓杰 曹代轻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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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G65 | 2019-11-17 |
4 | (2019)豫01民初672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许昌花溪休闲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许昌金博利箱包股份有限公司 袁清玉 刘俐霞 袁庆福 袁运霞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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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G19 | 2019-09-24 |
5 | -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信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鄂州市蟠龙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河南永泽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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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G39 | 2019-06-11 |
6 | (2019)豫01民初114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生茂集团有限公司 生茂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晋江晟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泉州市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代喜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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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G31 | 2019-05-09 |
7 | (2017)豫0191民初10590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汝阳县汝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洛阳市招凯商贸有限公司 刘万江 陈金凤 赵妙娈 李利锋 尚建高 张书利 李小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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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 2018-12-13 |
8 | -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新密市日升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河南省新密市宏远纸业有限公司 郑州瑞发纸业有限公司 张东振 周建平 谷金挺 李用强 王全福 张青霞 王喜建 张松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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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 2018-12-13 |
9 | (2018)豫01民初1287号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 胡雅婷 被告- 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程志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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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G12 | 2018-11-11 |
10 | -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郑起重工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河南郑起港务有限公司 宋彦东 宋向东 李刚 郭永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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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G58 | 2018-11-08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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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豫0423执2214号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8-27 | 详情 |
2 | (2021)豫0423执2138号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8-17 | 详情 |
3 | (2021)豫0402执1932号 |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8-03 | 详情 |
4 | (2021)豫0402执1930号 |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8-03 | 详情 |
5 | (2021)豫0423执1782号 | 鲁山县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7-08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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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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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4民终311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上诉人- 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鲁山县万华皮件有限公司 武妹平 李政桦 鲁山县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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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万华皮件有限公司、武妹平、李政桦: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原审被告鲁山县万华皮件有限公司、武妹平、李政桦、鲁山县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4民终31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28428元,由中原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刊登版面:14刊登日期:2020-01-03上传日期:2020-01-0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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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3 |
2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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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4民终2138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上诉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被上诉人- 舞钢市兴合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舞钢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吕华彬 潘亚平 董培欣 柴玉欣 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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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兴合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吕华彬、潘亚平:本院受理的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与被上诉人舞钢市兴合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舞钢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吕华彬、潘亚平、董培欣、柴玉欣、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9)豫04民终2138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刊登版面:14刊登日期:2019-07-23上传日期:2019-07-2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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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3 |
3 |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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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0711执恢129号 | - |
当事人- 河南鑫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封丘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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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鑫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封丘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崔素云、田东梅、赵新民、田金力、王玺、苏勇利、许平辉、曹洪波:本院拟拍曹洪波持有的河南鑫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30万元的股权,你们享有优先购买权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711执恢129号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本院申请优先购买。逾期本院将依法拍卖。曹洪波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711执恢12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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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7 |
4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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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01执13、20、21号 | 追偿权纠纷 |
当事人- 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中港科技有限公司 奥威斯企业(河南)有限公司 新乡市中重停车装备有限公司 河南奥威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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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港科技有限公司:我院在执行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奥威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刘清龚、郭小艳、郭晓红、新乡市中重停车装备有限公司、奥威斯企业(河南)有限公司、河南中港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裁定查封、评估、拍卖河南中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原阳县工业集聚区河南中港科技有限公司5#、8#、11#厂房(产权证号:原房权证新城字第20140686、20140687、20140688号),位于连接线南侧、经一路西侧、陈平路东侧【土地使用证号:原阳国用(2013)第00017号】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因无法有效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豫01执13、20、21号评估报告(评估总价为89181814.00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刊登版面:14版刊登日期:2018-12-10上传日期:2018-12-1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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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0 |
5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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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豫0191民初16212号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郭莉华 蒋广彬 蒋卫勇 赵世英 蒋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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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莉华、蒋广彬、蒋卫勇、赵世英、蒋巍: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91民初1621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刊登版面:20刊登日期:2018-11-29上传日期:2018-11-2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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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9 |
6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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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
原告- 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周口经济开发区华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河南中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周口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刘富结 刘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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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经济开发区华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河南中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周口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刘富结、刘春亮、陈登科、张楠、裴波、刘华民: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91民初1620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刊登版面:20刊登日期:2018-11-29上传日期:2018-11-2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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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9 |
7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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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豫0481民初453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被告- 舞钢市东华科技有限公司 舞钢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国柱 艾新会 岳建卫 周梅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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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东华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与被告舞钢市东华科技有限公司、舞钢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国柱、艾新会、岳建卫、周梅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81民初453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该裁定书的要点:驳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的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舞钢市人民法院刊登版面:13版刊登日期:2018-11-07上传日期:2018-11-0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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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7 |
8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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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原告- 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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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特耐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开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封晶圆实业有限公司、张长喜、冯富玲、丁秀针、王高强: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迫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刊登版面:21刊登日期:2018-08-16上传日期:2018-08-1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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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6 |
9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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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01执13号 | 追偿权纠纷 |
当事人- 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中港科技有限公司 奥威斯企业(河南)有限公司 新乡市中重停车装备有限公司 河南奥威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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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奥威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刘清龚、郭小艳、郭晓红、李顺平、新乡市中重停车装备有限公司、奥威斯企业(河南)有限公司、河南中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追偿权纠纷二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豫01执13号、2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查封裁定、拍卖裁定)、限制高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责令你们自公告期满的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2015)郑民二初字第33号、3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未履行,本院将依法对查封的被执行人河南中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原阳县工业集聚区河南中港科技有限公司5#、8#、11#厂房(产权证号:原房权证新城字第20140686、20140687、20140688号)及河南中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连接线南侧、经一路西侧、陈平路东侧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原阳县国用(2013)字第00017号]予以评估拍卖,并通知你们在本公告期满后次日起第七日上午10时(节假日自动顺延)到本院技术处201房间摇号选取评估机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权利。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刊登版面:21刊登日期:2018-07-05上传日期:2018-07-0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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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5 |
10 |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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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 被告- 舞钢市东华科技有限公司 舞钢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王国柱 艾新会 岳建卫 周梅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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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东华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与被告舞钢市东华科技有限公司、舞钢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国柱、艾新会、岳建卫、周梅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豫0481民初453-1号、豫0481民初453-2号、豫0481民初453-3号民事裁定书。原告的诉讼请求是:1.判令舞钢市东华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归还贷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32.856985万元(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9月19日),本息合计332.856985万元,并自2017年9月20日起按约定逾期利率支付利息至贷款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止;2.判令舞钢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国柱、艾新会、岳建卫、周梅云对上述贷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8月31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舞钢市人民法院刊登版面:13版刊登日期:2018-05-25上传日期:2018-05-2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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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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