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青蓝照明

    中山市青蓝照明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中山市横栏镇乐丰八路8号四楼之一(住所申报)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周萍与中山市青蓝照明有限公司、中山市古镇耶光照明门市部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

    原告-周萍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2072民初20484号 收起

    ... 展开
    (2021)粤2072民初2048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中山市锦龙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青蓝照明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2072民初20484号中山市青蓝照明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锦龙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山市青蓝照明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2021)粤2072民初20484号民事裁定书。原告向本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一、被告偿还原告货款76039元;二、被告赔偿拖欠货款6个月的利息损失1654元(请求支持至支付之日,按照同期中国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三、被告向原告赔偿因其违约给原告造成的全部损失合计6525元;四、被告赔偿原告因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1800元,请律师费10000元。(2021)粤2072民初2048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中山市青蓝照明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供证据的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3月3日10时00分在本院古镇法庭第五审判庭审理此案。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东兴东路3号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联系电话:0767-89828573承办法官:邝羽 收起

    ... 展开
    2022-01-05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