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浙0110民初5254-1号 收起
...
展开
|
(2021)浙0110民初5254-1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杭州龙府食品有限公司 被告- 杭州怡升记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5254-1号杭州怡升记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龙府食品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怡升记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110民初52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杭州怡升记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杭州龙府食品有限公司货款852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杭州怡升记贸易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二份,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50元。在上诉期满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本院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由本院另行书面通知预交。 收起
...
展开
|
2021-08-05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