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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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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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7民初5663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南宁新技术产业建设开发总公司 被告- 潘健锋 广西招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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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2020)桂0107民初5663号原告南宁新技术产业建设开发总公司与被告广西招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潘健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本院定于2021年1月21日上午8时30分在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34号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高新人民法庭5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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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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