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爱众矿业

    四川爱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筠连县筠连镇北环路29号附1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5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1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与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陈德琼、殷俊、泸州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高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泸州立吉商贸有限公司、四川爱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林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威信县水洞坪煤矿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合同纠纷

    当事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
    陈德琼
    殷俊
    泸州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高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立吉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爱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宜宾市林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威信县水洞坪煤矿
    收起

    ... 展开
    - - -
    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收起

    ... 展开
    - - -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收起

    ... 展开
    - - -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与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陈德琼、殷俊、泸州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泸州立吉商贸有限公司、四川爱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林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合同纠纷

    当事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
    陈德琼
    殷俊
    泸州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立吉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爱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宜宾市林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与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泸州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收起

    ... 展开
    - - -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陈德琼等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申请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收起

    ... 展开
    - - -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陈德琼等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特别程序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

    申请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收起

    ... 展开
    - - -
    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与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陈德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收起

    ... 展开
    - - -
    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与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陈德琼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收起

    ... 展开
    - - -
    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与宜宾市林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与被告宜宾市林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陈德琼、殷俊、泸州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威信县水洞坪煤矿、泸州立吉商贸有限公司、四川 收起

    ... 展开
    (2019)川05民初3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被告- 宜宾市林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 陈德琼 殷俊 泸州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威信县水洞坪煤矿 泸州立吉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爱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高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的(2019)川05民初31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与被告宜宾市林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陈德琼、殷俊、泸州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威信县水洞坪煤矿、泸州立吉商贸有限公司、四川爱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高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判令被告连带归还原告承兑汇票金3580万元,利息暂计算到2019年2月28日止7897357.58元;二、诉讼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9年10月11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06-28
    2

    (2019)川0502民初2094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与被告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陈德琼、殷俊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川0502民初209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被告- 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 陈德琼 殷俊 泸州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立吉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爱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宜宾市林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的(2019)川0502民初2094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与被告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陈德琼、殷俊、泸州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泸州立吉商贸有限公司、四川爱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林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定被立连带承担借款本金1680万元及其利息3954796.65元(利息截止2019年2月28日止)。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于2019年9月3日10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05-30
    3

    (2019)川0502民初2093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与被告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陈德琼、殷俊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川0502民初209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被告- 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 陈德琼 殷俊 泸州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筠连县高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泸州立吉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爱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宜宾市林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威信县水洞坪煤矿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的(2019)川0502民初2093号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与被告筠连县长青矿业有限公司、陈德琼、殷俊、泸州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县高坪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泸州立吉商贸有限公司、四川爱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市林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厚源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威信县水洞坪煤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定被立连带承担借款本金870万元及其利息2387253.22元(利息截止2019年2月28日止)。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于2019年9月3日9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05-30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