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吴中和、李平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企业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吴中和
...
展开
|
- | - | - |
2 |
九江市浔阳区和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吴中和、李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九江市浔阳区和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九江市浔阳区和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啄木鸟服装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
申请执行人-九江市浔阳区和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4 |
九江市浔阳区和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九江荣邦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九江市浔阳区和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5 |
九江市浔阳区和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吴超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民间借贷纠纷 |
申请执行人-九江市浔阳区和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展开
|
-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原告九江市浔阳区和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吴中和、李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赣0403民初1517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九江市浔阳区和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吴中和 李平 收起
...
展开
|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公告吴中和、李平:本院受理原告九江市浔阳区和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吴中和、李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
2018-10-22 |
2 |
原告九江市浔阳区和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吴中和、李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赣0403民初1517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江市浔阳区和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九江市浔阳区和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吴中和 李平 收起
...
展开
|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公告吴中和、李平:本院受理原告九江市浔阳区和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吴中和、李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缺席判决。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
2018-10-22 |
3 |
原告九江市浔阳区和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吴中和、李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赣0403民初1517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九江市浔阳区和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吴中和 李平 收起
...
展开
|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公告吴中和、李平:本院已受理原告九江市浔阳区和汇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收起
...
展开
|
2018-05-28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