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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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典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西时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华鹏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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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0102民初276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江西百典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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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 2019-03-08 | 2019-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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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百典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西时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华鹏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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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0102民初276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江西百典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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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 2018-02-28 | 2019-04-25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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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告江西百典智能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时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华鹏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南昌工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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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赣0102民初276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江西百典智能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时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华鹏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南昌工学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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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华鹏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百典智能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时励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华鹏信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南昌工学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本案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红角洲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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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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