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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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药控股(佛山)医药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华康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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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4民初1884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重药控股(佛山)医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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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7-28 | 2021-08-03 |
2 |
天士力(佛山)医药有限公司与广东正和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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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4民初365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天士力(佛山)医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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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4-23 | 2021-05-26 |
3 |
天士力(佛山)医药有限公司、广东东稷药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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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04执18254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天士力(佛山)医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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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1-06 | 2021-02-26 |
4 |
海王医药(佛山)有限公司、天士力(佛山)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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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05民初3125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人-海王医药(佛山)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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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2020-12-11 | 2020-12-23 |
5 |
天士力(佛山)医药有限公司、佛山岭南医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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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04执保410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人-天士力(佛山)医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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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2020-12-09 | 2021-01-01 |
6 |
天士力(佛山)医药有限公司与东莞市中加消毒科技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一案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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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1财保729号 | - |
原告-天士力(佛山)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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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0-12-02 | 2020-12-22 |
7 |
天士力(佛山)医药有限公司、东莞市中加消毒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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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971执保4165号 | 其他案由 |
当事人-天士力(佛山)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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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 2020-11-27 | 2021-04-25 |
8 |
天士力(佛山)医药有限公司与颜忠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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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04民初21522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天士力(佛山)医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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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2020-10-10 | 2020-12-20 |
9 |
东莞市中加消毒科技有限公司、天士力(佛山)医药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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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民特1030号 | 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 |
申请人-东莞市中加消毒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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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30 | 2020-11-03 |
10 |
广东东稷药业有限公司与天士力(佛山)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管辖上诉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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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6民辖终70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东东稷药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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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6-03 | 2020-11-17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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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605民初7984号原告天士力(佛山)医药有限公司诉被告佛山市梁佳业医药有限公司、徐才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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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5民初798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粤民初号天士力(佛山)医药有限公司 当事人- 天士力(佛山)医药有限公司 被告- 徐才锦 佛山市梁佳业医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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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告佛山市梁佳业医药有限公司、徐才锦:本院受理的(2021)粤0605民初7984号原告天士力(佛山)医药有限公司诉被告佛山市梁佳业医药有限公司、徐才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33682.58元及利息(以33682.58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类从2018年8月30日起计至付清日止,暂计至2021年1月14日,以上利息合计为3497.85元。);2.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合议庭由审判员黄华文、人民陪审员梁雅芬、严智杰组成,由黄华文担任审判长。本案定于2021年7月5日10时00分在本院狮山人民法庭二号楼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四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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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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