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
1 | 金东阳综执〔2020〕罚决字第04-0101号 |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0年04月21日,当事人在东阳市江北街道中山北路155号店面前展示两辆用于出租的电动汽车,车牌号分别为浙GKU620、浙GKM869,涉嫌擅自超出门窗店外展示商品。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东综法(江北)责改通字[2020]第0113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2020年04月21日10时00分前整改,当事人逾期未整改,在2020年04月21日11时07分仍存在一辆用于出租的车牌号为浙GKM869的电动汽车超出门窗店外展示的情况。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收起
...
展开
|
2020-05-12 | 详情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