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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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市前海必胜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廖翊股权转让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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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9财保175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申请人-深圳市前海必胜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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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2021-04-15 | 2021-04-30 |
2 |
深圳市卓感科技有限公司、廖翊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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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91财保317号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申请人-廖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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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20-12-14 | 2020-12-27 |
3 |
深圳市卓感科技有限公司、廖翊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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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91执保2077号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申请人-廖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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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20-12-14 | 2020-12-25 |
4 |
江西艾丽斯日化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前海必胜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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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91民初3021号 | 委托合同纠纷 |
当事人-江西艾丽斯日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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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 2018-12-25 | 2019-11-21 |
5 |
深圳市前海必胜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廖翊股权转让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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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权转让纠纷 |
申请人-深圳市前海必胜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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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深圳市卓感科技有限公司、廖翊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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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申请人-廖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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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 |
深圳市卓感科技有限公司、廖翊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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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申请人-廖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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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8 |
江西艾丽斯日化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前海必胜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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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合同纠纷 |
当事人-江西艾丽斯日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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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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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9财保175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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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9财保175号 | 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 |
原告- 深圳市前海必胜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卓感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瑞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廖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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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9财保175号深圳市海瑞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卓感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深圳市前海必胜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廖翊、深圳市海瑞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卓感科技有限公司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09财保175号民事裁定书、保全结果通知书。裁定如下: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廖翊、深圳市海瑞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卓感科技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2010000元的财产。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联系人:杨夏尔联系电话:21050124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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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4 |
2 |
(2021)粤0391执27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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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91执274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林贤礼 被告- 深圳市前海必胜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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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274号深圳市前海必胜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林贤礼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南劳人仲案【20220】4292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27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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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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