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处罚单位 | 处罚结果/内容 | 处罚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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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穗从市监处字[2021]86号 |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从市场监管良处字〔2021〕006号当事人基本情况: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从化供电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4553999438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法人独资)经营场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府前路40号负责人:黄晓彤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4日营业期限:2002年10月24日至长期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2021年1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良新村现状354省道南侧地段配电装置楼的变电站进行检查。该变电站的站长肖伟鹏陪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变电站大楼内使用登记证编号为梯粤A500111746的电梯正处于通电状态。肖伟鹏现场未能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报告备查。经过查询系统,上述电梯的检验合格有效期为2020年7月28日。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涉案电梯实施了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2021年2月3日,我局将该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5日,并于2021年3月6日予以解除该行政强制措施。2021年3月5日,我局就涉案电梯未经定期检验对当事人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穗从良市监特令〔2021〕第0305001号)。经查明,当事人作为安装在位于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良新村现状354省道南侧地段配电装置楼的变电站的使用登记证编号为梯粤A500111746的电梯的使用管理人,在上述电梯超过监督检验有效期(下次定期检验日期:2020年07月)且已经办理停用手续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于2021年1月5日被我局现场查获。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情况;2、现场笔录1份及照片证据6张,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情况;3、当事人提供的涉案电梯使用登记证复印件、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复印件和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复印件各1份,证明涉案电梯停用且未经定期检验的情况;4、当事人提供的涉案电梯的广州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申请表复印件1份,证明涉案电梯办理停用的情况;5、执法人员在系统上查询到的当事人单位设备及作业人员清单1份,证明涉案电梯未经定期检验且处于停用状态;6、询问笔录1份,证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情况。2021年4月6日,我局依法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从市场监管良处告字[2021]006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申请。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的规定。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的行为,依据《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穗质监规字〔2018〕2号)附件中的《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细化基准表》(特种设备)第16行的规定,裁量情节具体情形“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处罚程度应为“从轻”,我局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从轻处罚。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上述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并对当事人罚款100000元。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我局良口市场监督管理所通过广州市非税收入系统缴纳罚款,或者凭良口市场监督管理所出具的缴款通知书到相关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本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从化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青云路70号,邮编:510900,联系电话:62163070)或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邮编:510620,联系电话:85590146)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市正在进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区政府各部门被复议案件统一由区人民政府办理,建议您向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局联系人:良口市场监督管理所电话:020-87852331广州市从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4月12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示本行政处罚决定信息)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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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2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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