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湖南德福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浙1002执4904号之一 |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申请执行人-湖南德福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2021-04-19 | 2021-04-23 |
2 |
昆山儒威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浙1002执4997号之一 | 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申请执行人-昆山儒威工业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2021-04-19 | 2021-04-23 |
3 |
毛某、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特别程序民事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1)浙1002民特50号 |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当事人-毛某
...
展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2021-01-08 | 2021-02-24 |
4 |
黄某、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特别程序民事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0)浙1002民特3501号 |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当事人-黄某
...
展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2020-12-21 | 2021-02-24 |
5 |
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许某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特别程序民事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0)浙1002民特3483号 |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当事人-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
展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2020-12-18 | 2021-02-24 |
6 |
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黄某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特别程序民事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0)浙1002民特3476号 |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当事人-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
展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2020-12-18 | 2021-02-24 |
7 |
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江某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特别程序民事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0)浙1002民特3485号 |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当事人-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
展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2020-12-18 | 2021-02-24 |
8 |
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肖某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特别程序民事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0)浙1002民特3475号 |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当事人-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
展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2020-12-18 | 2021-02-24 |
9 |
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桂某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特别程序民事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0)浙1002民特3484号 |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当事人-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
展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2020-12-18 | 2021-02-24 |
10 |
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沈某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特别程序民事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0)浙1002民特3477号 | 申请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 |
当事人-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
展开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2020-12-18 | 2021-02-24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22)浙1002执106号 |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2-01-10 | 详情 |
2 | (2021)浙1081执4090号 | 温岭市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6-10 | 详情 |
3 | (2020)粤0306执恢2853号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9-10 | 详情 |
4 | (2019)粤0306执19855号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11-08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粤1972执7648号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粤1972执7648号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原告-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告- 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粤1972执7648号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过程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本院决定将你方纳入限制消费名单,并限制高消费。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
展开
|
2021-07-19 |
2 |
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21431号 收起
...
展开
|
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21431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赵晶晶 被告- 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浙江新世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浙江新世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委受理申请人赵晶晶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21431号)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单位可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O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5-24 |
3 |
(2021)粤1972执7648号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粤1972执7648号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原告-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被告- 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粤1972执7648号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执行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本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粤1972民初9359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又无法以其它法定方式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文书,令你(单位)立即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被执行人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须向申请执行人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483136.57元、利息356102.72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2151.24元(暂计至2021年3月1日),并承担本案诉讼费14272.84元、执行费31357元,合计2927020.37元,并依法向本院申报财产。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上一篇(2021)粤1972执7735号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东莞市将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高丹丹)下一篇(2021)粤1972民初9255号公告应诉(张中良、陈迷、付建华、王林) 收起
...
展开
|
2021-05-14 |
4 |
(2021)粤1972执7089号公告送达被执行人苏昌志《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 收起
...
展开
|
(2021)粤1972执7089号 | - |
当事人- 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粤1972执7089号苏昌志:关于本院立案执行追缴被执行人周庆军、苏昌志罚金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1972刑初787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单位)对该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全部履行,本院将强制执行。因你(单位)下落不明,又无法以其它法定方式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令你(单位)立即履行上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并报告财产,其中被执行人苏昌志须缴纳罚金1000元、被执行人周庆军、苏昌志须退赔被害人黄静5225元,合计6225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上一篇(2021)粤1972执7080号公告送达被执行人刘斌《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下一篇(2021)粤1972执7648号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05-06 |
5 |
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21)431号 收起
...
展开
|
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21)431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赵晶晶 被告- 浙江新世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浙江新世纪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委受理申请人赵晶晶要求你单位支付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浙杭江干劳人仲案(2021)431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请你单位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本案于公告之日起中止审理,公告期满后次日恢复审理。本案定于2021年4月16日14时30分在江干区劳动仲裁庭(杭州市江干区广景弄6号205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出庭应诉,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联系电话:0571-56135529。杭州市江干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二O二一年三月一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3-01 |
6 |
(2020)粤0306执恢2853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6执恢285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优特利电源有限公司 被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6执恢2853号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优特利电源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6民初17003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9月10日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06执恢285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9-12 |
7 |
(2020)粤03民初1735号判决书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民初1735号 | 担保物权确认纠纷 |
当事人- 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威县分公司 东莞市迈科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富佳沃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初1735号东莞市迈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威县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市富佳沃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东莞市迈科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北新楚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聊城中通轻型客车有限公司、北京汽车制造厂有限公司威县分公司担保物权确认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民初173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本案按深圳市富佳沃尔科技企业(有限合伙)撤回起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8-18 |
8 |
(2019)粤0306执19855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06执1985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优特利电源有限公司 被告- 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6执19855号中新国际电子有限公司、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优特利电源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6民初17003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1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粤0306执1985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
2019-11-22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