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阳光新地

    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茵路669号704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29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2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江西周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漆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赣0102民初12373号之一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江西周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2020-12-10 2021-01-25
    2

    (2020)赣0102民初8333号原告江西周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漆洪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赣0102民初8333号之二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江西周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2020-10-27 2020-11-18
    3

    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龚朝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赣0102执1850号之一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2020-06-12 2020-07-28
    4

    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龚朝阳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赣0102执1850号 追偿权纠纷

    申请执行人-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2020-05-11 2020-07-28
    5

    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赣01民终1010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上诉人-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9-29 2019-12-20
    6

    黄华、胡小琴等与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赣0102民初792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胡小琴
    黄华
    收起

    ... 展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2019-07-18 2019-08-20
    7

    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与龚朝阳、吴玉华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赣0102民初3141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2019-07-08 2019-12-16
    8

    周立军与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8)赣0102民初7926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原告-周立军 收起

    ... 展开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2019-05-21 2019-06-18
    9

    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与张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赣0102民初12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2019-05-05 2019-05-17
    10

    陶某某与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赣0102民初597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陶某某 收起

    ... 展开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2019-01-16 00:00:00 2019-01-23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6)最高法民申122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再审被申请人- 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纠纷 收起

    ... 展开
    裁判文书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七版 2016-08-29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龚朝阳、吴玉华追偿权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赣0102民初3141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龚朝阳 吴玉华 收起

    ... 展开

    龚朝阳、吴玉华:本院受理原告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龚朝阳、吴玉华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赣0102民初31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龚朝阳、吴玉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代偿款6327658.33元及利息(自2018年9月10日起以6327658.33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代偿款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9550元,由被告龚朝阳、吴玉华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联系地址:南昌市沿江北大道1133号(民二庭:王香芬)联系电话:0791-88681142 收起

    ... 展开
    2019-07-30
    2

    原告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龚朝阳、吴玉华追偿权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赣0102民初3141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 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龚朝阳 吴玉华 收起

    ... 展开

    龚朝阳、吴玉华:本院受理原告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及相关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七号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联系地址:南昌市沿江北大道1133号(民二庭:王香芬)联系电话:0791-88681142 收起

    ... 展开
    2019-04-17
    3

    原告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勇兵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赣0102民初12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张勇兵 收起

    ... 展开

    张勇兵: 本院受理原告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勇兵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本案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红角洲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2019-03-12
    4

    原告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勇兵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赣0102民初12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张勇兵 收起

    ... 展开

    张勇兵:本院受理原告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勇兵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本案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红角洲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2019-03-12
    5

    原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诉被告陈振龙、兰芳、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赣0102民初437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被告- 陈振龙 兰芳 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陈振龙、兰芳、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诉被告陈振龙、兰芳、南昌阳光新地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红谷滩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收起

    ... 展开
    2019-01-30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