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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岗

    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人民中路33号震雄工业园(深圳)有限公司B区13-B101
    • 简介:-
    • 法律诉讼 3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3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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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2741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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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1-06-01 2021-06-30
    2

    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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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12334-2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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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05-11 2021-06-28
    3

    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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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12334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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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05-11 2021-06-28
    4

    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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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12334-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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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04-07 2021-06-28
    5

    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诉深圳市宝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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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12334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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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1-04-07 2021-06-28
    6

    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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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2668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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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0-08-25 2020-09-27
    7

    关于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胡连生、胡国生、惠阳建筑工程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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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粤1303执19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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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2018-11-29 2018-12-29
    8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胡某某、胡XX惠阳建筑工程总公司、惠州国墅园房地产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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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粤1303执190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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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2018-10-26 2018-12-29
    9

    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汕头市潮阳第四建筑总公司宝安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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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306执23020号之三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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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17-12-19 00:00:00 2018-12-12
    10

    深圳市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与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其他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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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粤0307执4402号之二 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坪山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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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17-11-03 2017-12-29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2)粤0307民初320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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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7民初3204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中龙信合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华磊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广州华磊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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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市中龙信合投资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华磊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广州华磊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龙信合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粤0307民初320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院依法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回对被告深圳市中龙信合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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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01
    2

    (2022)粤0307民初320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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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7民初32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龙信合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华磊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华磊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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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粤0307民初3204号深圳市中龙信合投资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华磊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广州华磊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龙信合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混凝土货款2,499,437.62元;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截至2022年1月6日止的违约金676,509.38元,并以欠付货款2,499,437.62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标准支付自2022年1月7日起至全部费用付清之日止的后续违约金;(以上第1-2项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为3,175,947元)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付款责任;4、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付款责任;5、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粤0307民初3204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三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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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7
    3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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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粤0307民初320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中龙信合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华磊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华磊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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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2)粤0307民初3204号 深圳市中龙信合投资有限公司: 原告深圳市龙岗大工业区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华磊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广州华磊建筑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龙信合投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混凝土货款2,499,437.62元;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截至2022年1月6日止的违约金676,509.38元,并以欠付货款2,499,437.62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标准支付自2022年1月7日起至全部费用付清之日止的后续违约金;(以上第1-2项诉讼请求金额暂合计为3,175,947元)3、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付款责任;4、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付款责任;5、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方送达法律文书,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粤0307民初3204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6日上午9点30分在本院第三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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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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