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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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熊志田、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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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黔27财保48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申请人-熊志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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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2-03 | 2021-04-16 |
2 |
贵州黔源盛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与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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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黔2701民初517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贵州黔源盛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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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都匀市人民法院 | 2021-01-25 | 2021-04-01 |
3 |
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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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黔民终9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熊志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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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1-13 | 2021-04-12 |
4 |
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黔源盛通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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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黔27民终94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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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1-04 | 2021-04-06 |
5 |
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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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鲁1623执1583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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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棣县人民法院 | 2020-12-24 | 2020-12-29 |
6 |
姚壮荣与惠州市明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松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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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3民终9167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上诉人-姚壮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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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16 | 2021-01-13 |
7 |
惠州市新银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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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执复689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复议申请人-惠州市新银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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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12-10 | 2021-01-15 |
8 |
赵波、张元敏等与桐梓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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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黔0322民初5781号 |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
原告-张元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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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 | 2020-12-04 | 2021-01-21 |
9 |
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姚壮荣与惠州市明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惠州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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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3民终3407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上诉人-姚壮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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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23 | 2020-12-20 |
10 |
张子良与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水电建筑公司)、惠州市水务集团东郡水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郡公司)、惠东县平海镇人民政府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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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1323民初84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原告-张子良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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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人民法院 | 2020-10-12 | 2020-12-10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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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13民终7484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上诉人- 范亦花 李应明以及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丁卫中 第三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惠州市分公司 汕头市粤东工程勘察院 汕头市粤东工程勘察院惠州分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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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G40 | 2020-04-03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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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判决书——丁卫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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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13民终3005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上诉人- 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杨瑞生 丁卫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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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13民终3005号丁卫中:本院受理的关于上诉人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杨瑞生,原审第三人丁卫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13民终30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持。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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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8 |
2 |
(2018)粤0404民初45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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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404民初450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吴国亮 被告- 深圳市金泽砂土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金湾分公司 深圳市金泽砂土工程有限公司 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珠海航空城白龙河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陈军 郭玉琼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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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404民初450号深圳市金泽砂土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国亮诉被告深圳市金泽砂土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金湾分公司、深圳市金泽砂土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白龙河建设控股有限公司、陈军、郭玉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本院邮寄送达被退回,现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追加被告通知书、证据副本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答辩、举证的,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权利。本案由审判员徐有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戴丽霞、吴彦玲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定于2019年7月30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三日联系人:徐有黄秋燕联系电话:0756-7265128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灶镇金铭东路578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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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3 |
3 |
(2018)粤0404民初45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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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404民初450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吴国亮 被告- 深圳市金泽砂土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金湾分公司 深圳市金泽砂土工程有限公司 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珠海航空城白龙河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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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404民初450号深圳市金泽砂土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国亮诉被告深圳市金泽砂土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金湾分公司、深圳市金泽砂土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白龙河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本院邮寄送达被退回,现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逾期不答辩、举证的,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权利。本案由审判员徐有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肖晓丽、戴丽霞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定于2019年3月15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联系人:徐有黄秋燕联系电话:0756-7265128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湖大道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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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2 |
4 |
(2018)粤0404民初45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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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404民初450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吴国亮 被告- 深圳市金泽砂土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金湾分公司 深圳市金泽砂土工程有限公司 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珠海航空城白龙河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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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404民初450号深圳市金泽砂土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国亮诉被告深圳市金泽砂土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金湾分公司、深圳市金泽砂土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市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珠海航空城白龙河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告深圳市金泽砂土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市金湾分公司对本院作出的(2018)粤0404民初450号民事裁定书提起管辖权异议上诉,上诉状经过本院邮寄送达被退回,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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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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