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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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净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科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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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5民初1516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广东净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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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 | 2021-07-30 | 2021-08-03 |
2 |
季丐清、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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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3民终5663号 | 劳动争议 |
上诉人-季丐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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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05 | 2021-03-26 |
3 |
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温州鑫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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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303财保201号 | - |
申请人-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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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2020-12-15 | 2021-02-10 |
4 |
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黄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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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303民初4061号 | 劳动争议 |
当事人-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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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2020-11-20 | 2020-12-09 |
5 |
季丐清与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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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303民初3197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季丐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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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2020-09-16 | 2020-10-09 |
6 |
付纪伟、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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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303执2315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付纪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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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2020-09-07 | 2021-03-10 |
7 |
马运林、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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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303执2063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马运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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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2020-09-03 | 2021-03-10 |
8 |
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力叉车配件店与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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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303民初2800号 | 修理合同纠纷 |
原告-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力叉车配件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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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2018-10-22 | 2019-05-23 |
9 |
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与长兴白岘炉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长兴白岘炉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砌筑队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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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303民初470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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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 2017-10-25 | 2017-12-28 |
10 |
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宋伟华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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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民申字第2676号 | 劳动争议 |
再审申请人-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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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6-01-22 | 2018-05-16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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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605民初15167号原告广东净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科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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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605民初1516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广东净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科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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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公告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科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在审理(2021)粤0605民初15167号原告广东净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温州人立环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科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过程中,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0605民初15167号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审理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本院判令:一、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人民币55950元及相应迟延付款违约金、律师费9000元,共计人民币73886.77元;二、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上述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决定由审判员赵芸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李结梅、周素萍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10月14日下午3时00分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大沥法庭第十二审判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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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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