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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拓

    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民和镇中山大道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余干县龙升伟业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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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余干县龙升伟业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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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胡伟与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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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偿权纠纷

    原告-胡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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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付志华诉被告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汉中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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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124民初4417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付志华 被告- 朱汉中 合伙合同 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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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朱汉中:原告付志华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124民初441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参加诉讼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二0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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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4
    2

    原告江西水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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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124民初555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江西水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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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水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合议庭组成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将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5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进贤县人民法院二0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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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09
    3

    原告南昌市烨裕建筑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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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124民初5006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南昌市烨裕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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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昌市烨裕建筑设备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124民初50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进贤县人民法院二0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邮寄地址:进贤县广安路88号进贤人民法院民事速裁联系电话:0791-566456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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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26
    4

    原告朱海树诉被告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姜迪平方合同纠纷一案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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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124民初4596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朱海树 被告- 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姜迪平 合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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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姜迪平:原告朱海树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124民初459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2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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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24
    5

    原告付凌云诉被告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文标、朱汉中、姜迪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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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124民初5009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付凌云 被告- 姜迪平 万文标 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朱汉中 房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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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文标、朱汉中、姜迪平:原告付凌云诉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124民初500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2月17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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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24
    6

    原告南昌市烨裕建筑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省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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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124民初5006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南昌市烨裕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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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昌市烨裕建筑设备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进贤县人民法院二0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邮寄地址:进贤县广安路88号,进贤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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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9
    7

    原告胡同荣诉被告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曹清华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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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124民初3769号 合同纠纷

    原告- 胡同荣 被告- 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伙 曹清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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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曹清华:本院已受理原告胡同荣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124民初3769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3日后2021年11月19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进贤县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二0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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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31
    8

    原告刘炎国诉被告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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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124民初1059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 刘炎国 被告- 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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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炎国诉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赣0124民初1059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15日内,并定于送达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二0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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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24
    9

    申请执行人胡伟申请执行被申请执行人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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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赣0124执1156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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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胡伟申请执行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赣0124执1156号被执行人须知、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二0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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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5
    10

    原告胡伟诉被告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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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赣0124民初1211号 合同纠纷

    原告- 胡伟 被告- 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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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海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伟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赣0124民初1211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二0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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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1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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