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浩翔建筑

    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注销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乐嘉路宏景街72号2206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民终16495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24 2021-01-01
    2

    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蓝盾满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2019)粤0112民初1234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2020-04-27 2021-01-07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上诉人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蓝盾满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民终16495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诉人- 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蓝盾满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民终16495号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蓝盾满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终164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2民初12345号民事判决;二、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支付剩余款项123754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11月15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2216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负担9737元、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负担174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2162元,由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负担7945元、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负担14217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收起

    ... 展开
    2020-12-30
    2

    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与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蓝盾满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0)粤01民终16495号 承揽合同纠纷

    上诉人- 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蓝盾满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民终16495号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与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蓝盾满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19)粤0112民初1234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0年10月26日8时45分-10时在第48法庭(新大楼二楼西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O年八月十三日 收起

    ... 展开
    2020-08-13
    3

    (2019)粤0112民初12345号原告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蓝盾满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19)粤0112民初1234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蓝盾满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2民初12345号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蓝盾满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原告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533540712020-05-2116:25:53:713(2019)粤0112民初12345号原告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蓝盾满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有限公司,广州,送达,公告,咨询1155391 收起

    ... 展开
    2020-05-15
    4

    (2019)粤0112民初12345号原告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蓝盾满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19)粤0112民初1234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蓝盾满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2民初12345号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蓝盾满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粤0112民初1234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26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付了案件受理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533151062020-04-2813:33:28:544(2019)粤0112民初12345号原告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蓝盾满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有限公司,公告,判决,广州,送达1155391 收起

    ... 展开
    2020-04-28
    5

    (2019)粤0112民初12345号原告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蓝盾满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19)粤0112民初12345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蓝盾满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2民初12345号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蓝盾满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蓝盾满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请求判令:1.诉请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欠付的项目款本金1253010元,利息为302111元(暂计至2019年10月23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请求被告二对1206405元项目款本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请求被告一返还原告支付的22.91万元及利息83304元(利息按年息24%从2018年4月18日起算暂计至2019年10月23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并由被告三对上述22.91万款项本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请求被告一支付原告为本案支付的律师费61600元;4.请求被告一、二、三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上述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兹定于2020年3月24日9时00分在本院东院区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王桂江(法官):83009918;谢思琪(书记员):83009908、83009855529848942019-12-2011:08:48:356(2019)粤0112民初12345号原告广州西域安邦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蓝盾满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浩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1155391 收起

    ... 展开
    2019-12-19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