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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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开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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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执7229号之一 | 不当得利纠纷 |
申请执行人-浙江金开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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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4-09 | 2021-10-14 |
2 |
王勇游继彪与梁红秀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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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民终28437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游继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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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23 | 2020-12-22 |
3 |
广州市昊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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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执16033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昊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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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9-11-04 | 2020-01-03 |
4 |
游继彪、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高雨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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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执1749号之二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游继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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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9-07-26 | 2020-01-03 |
5 |
刘汉禹、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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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执7424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刘汉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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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9-06-13 | 2019-08-15 |
6 |
陈牧欣、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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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执7420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陈牧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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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9-05-22 | 2019-06-26 |
7 |
韦莉娜、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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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4执43906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韦莉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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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9-04-01 | 2019-05-27 |
8 |
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昊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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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民终21822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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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3-12 | 2019-04-09 |
9 |
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归传媒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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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执恢503号 | -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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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2-27 | 2019-12-05 |
10 |
高雨、游继彪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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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民终18170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上诉人-高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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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2-11 | 2019-04-01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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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3执7229号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12-08 | 详情 |
2 | (2019)粤0304执1749号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暂无 | 2019-01-08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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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3执722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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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执7229号之一 | - |
当事人- 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开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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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7229号之一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本院立案强制执行申请人浙江金开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单位)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实施以下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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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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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执722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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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执7229号之二 | - |
原告- 浙江金开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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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执7229号之二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本院立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金开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单位)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一案,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查,你(单位)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院依法决定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向社会公布;向征信机构通报并在其系统记录;向相关单位通报,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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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4 |
3 |
(2019)粤03民终28437号民事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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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民终28437号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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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9)粤03民终28437号唐晓东、李晓莎、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王勇、游继彪与被上诉人梁红秀、原审被告高雨、唐晓东、李晓莎、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你作为原审被告,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3民终2843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3952元,由上诉人王勇、游继彪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十一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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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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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民终28437号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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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民终28437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 王勇 游继彪 被上诉人- 梁红秀 高雨 唐晓东 李晓莎 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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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9)粤03民终28437号高雨、唐晓东、李晓莎:本院受理上诉人王勇、游继彪与被上诉人梁红秀、原审被告高雨、唐晓东、李晓莎、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你作为原审被告,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开庭传票。本院定于二○二○年八月三日上午九时四十分在本院第二十六审判庭依法审理此案,合议庭成员:黄国辉、李小丽、徐雪莹,书记员:肖丹婷。届时你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裁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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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30 |
5 |
(2019)粤0304执742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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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执7424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刘汉禹 被告- 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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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4执7424号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刘汉禹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福劳人仲案[2018]2307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3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4执742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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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5 |
6 |
(2019)粤0304执742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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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执7420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陈牧欣 被告- 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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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4执7420号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陈牧欣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福劳人仲案[2018]2645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3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4执742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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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5 |
7 |
(2018)粤0304民初21105号质证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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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4民初21105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梁红秀 当事人- 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mso-font-kerning 投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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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民初21105号高雨、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梁红秀诉你们投资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提交一张口头承诺退款视频及视频文字。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质证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为2019年5月29日9时15分,请在开庭前20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地点信息,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五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张贴于本院公告栏张贴人:霍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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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5 |
8 |
(2018)粤0304执4390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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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4执43906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韦莉娜 被告- 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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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4执43906号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韦莉娜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4民初35939号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12月1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304执4390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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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07 |
9 |
(2017)粤0304民初53153号中鼎职信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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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04民初5315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前海归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双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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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04民初53153号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前海归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双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证据材料(原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为庭审中心,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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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31 |
10 |
(2017)粤0304民初53154号中鼎职信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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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04民初5315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前海归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市德莱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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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04民初53154号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德莱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前海归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中鼎职信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德莱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证据材料(原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18年10月16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为庭审中心,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一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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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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