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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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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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11710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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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2-16 | 2021-01-01 |
2 |
余汉福、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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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执2341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余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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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6-18 | 2019-06-27 |
3 |
汤艳、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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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执2342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余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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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6-18 | 2019-06-27 |
4 |
祝雅艳、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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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执2612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余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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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6-18 | 2019-06-27 |
5 |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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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民初11941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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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6-14 | 2019-08-13 |
6 |
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余汉福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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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民终22624-22626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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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1-15 | 2019-06-13 |
7 |
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祝雅艳、汤艳、余汉福劳动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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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民终22624-22626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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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1-15 | 2019-06-11 |
8 |
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因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委托合同纠纷案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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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31民申23号 | 彩票、奖券纠纷 |
再审申请人-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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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6-20 | 2017-07-18 |
9 |
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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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合同纠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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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10 |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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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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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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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305执11710号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09-03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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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305执386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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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3868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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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3868号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3868号限制消费令。该限制消费令的主要内容为:责令你方自收到本令之日起不得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之行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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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2 |
2 |
(2021)粤0305执386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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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执3868号 | - |
当事人- 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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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3868号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与你(单位)诉讼费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民初14600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386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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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2 |
3 |
(2020)粤0305执11710号限消失信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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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11710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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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1710号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1710号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该限制消费令的主要内容为:责令你方自收到本令之日起不得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之行为。该执行决定书的主要内容为: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5290529J,法定代表人:袁金南)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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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1 |
4 |
(2020)粤0305执1171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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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11710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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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1710号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单位)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民初14600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9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171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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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4 |
5 |
(2019)粤0305民初14600号公告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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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民初14600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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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14600号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原告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你公告(2019)粤0305民初1460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2017年3月至9月期间的物业管理费、空调使用费、水费、电费、服务费共计203511.56元以及逾期支付上述费用的违约金(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分别以63512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1日起;以7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日起;以7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1日起,均计至本院判决确定的付款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941.77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负担481.36元,被告负担2460.41元。请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注:此公告于二○二○年五月十三日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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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3 |
6 |
(2019)粤0305民初14600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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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民初14600号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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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14600号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原告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拖欠物业管理费、空调使用费、水电费共计人民币(下同)203511.56元;判令被告立即以263511.56为基数,按年利率24%支付从2017年3月25日至2017年9月27日之间的逾期滞纳金人民币16024.35元;判令被告立即以219535.91为基数,按年利率24%支付逾期滞纳金86034.02元,从2017年9月28日暂时计算至起诉日,要求计算至结清之日为止。本项合计305569.93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和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并定于2019年11月15日下午14:30时在本院091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八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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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9 |
7 |
(2019)粤0305执2612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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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执2612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祝雅艳 被告- 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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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2612号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祝雅艳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终22625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3月11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5执261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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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3 |
8 |
(2019)粤0305执2342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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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5执2342号 | 劳动争议 |
原告- 汤艳 被告- 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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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执2342号深圳市壹天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汤艳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终22626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3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305执234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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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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