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王成华与何文平等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王成华 收起
...
展开
|
- | - | - |
| 2 |
王成华与何文平等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人-王成华 收起
...
展开
|
- | - | - |
| 3 |
王成华与何文平等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人-王成华 收起
...
展开
|
- | - | - |
| 4 |
上海新宇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与湖南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启东丰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新宇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 5 |
湖南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新宇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启东丰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上诉人-湖南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 6 |
湖南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新宇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启东丰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上诉人-湖南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 7 |
1820上海新宇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与湖南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新宇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 1 | -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新宇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启东丰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第三人- 黄星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G36 | 2019-08-27 |
| 2 | -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新宇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启东丰顺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启东市人民法院 | G61 | 2019-05-09 |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原告- 胡伟 被告- 上海新宇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张杰 收起
...
展开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公告 ( 2022)浙0110民初1278号 张杰、上海新宇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本院受理原告胡伟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案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 原告卢亦凯起诉要求: 1.要求被告方支付原告工人工资153000元,利息损失4212元,合计157212元(利息暂计算至2021.8.11,之后的利息按本金153000元,同期LPR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由被告方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30日即视为送 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7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良渚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被告:张杰,男, 1964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102261964****3710,住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杨王村牌楼221号。 被告:上海新宇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 0120630507420J ,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新寺镇新林路 188号。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
2022-04-21 |
| 2 |
(2022)浙0110民初1278号 收起
...
展开
|
(2022)浙0110民初1278号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原告- 胡伟 当事人- 上海新宇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浙0110民初1278号张杰、上海新宇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伟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案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卢亦凯起诉要求:1.要求被告方支付原告工人工资153000元,利息损失4212元,合计157212元(利息暂计算至2021.8.11,之后的利息按本金153000元,同期LPR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由被告方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7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良渚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被告:张杰,男,1964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10226196412213710,住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杨王村牌楼221号。被告:上海新宇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630507420J,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新寺镇新林路188号。 收起
...
展开
|
2022-04-21 |
| 3 |
(2022)浙0110民初1278号 收起
...
展开
|
(2022)浙0110民初1278号 |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
原告- 胡伟 被告- 上海新宇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张杰 收起
...
展开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浙0110民初1278号张杰、上海新宇墙体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胡伟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案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卢亦凯起诉要求:1.要求被告方支付原告工人工资153000元,利息损失4212元,合计157212元(利息暂计算至2021.8.11,之后的利息按本金153000元,同期LPR计算至款清之日止);2.由被告方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6月7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良渚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被告:张杰,男,1964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10226196412213710,住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杨王村牌楼221号。被告:上海新宇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630507420J,住所地上海市奉贤区新寺镇新林路188号。 收起
...
展开
|
2022-04-21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