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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钢管道

    云南荣钢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办事处小板桥社区居委会鼎杰兴都汇商务中心5幢606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云南滇塑塑料管材制造有限公司与潘翰宗、云南荣钢管道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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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云南滇塑塑料管材制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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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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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2民初29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云南滇塑塑料管材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荣钢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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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原告云南滇塑塑料管材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云南荣钢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潘瀚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云0112民初29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潘瀚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云南滇塑塑料管材制造有限公司货款161909元,并支付该款自2018年5月1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同期全囯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云南滇塑塑料管材制造有限公司对被告潘瀚宗的其他诉讼请求;三、驳回原告云南滇塑塑料管材制造有限公司对被告云南荣钢管道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16元(原告云南滇塑塑料管材制造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云南滇塑塑料管材制造有限公司负担126元,被告潘瀚宗负担379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西山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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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0
    2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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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云0112民初299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云南滇塑塑料管材制造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荣钢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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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云南滇塑塑料管材制造有限公司诉被告潘翰宗、云南荣钢管道科技有限公司(2020)云0112民初2999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潘翰宗、云南荣钢管道科技有限公司二被告连带支付原告货款161909元,并自2018年5月1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损失;2、全部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因无法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一)(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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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0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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