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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万国科技

    云南万国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工贸园区国际数据服务产业园六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云南笠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山国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云0112财保276号 -

    申请人-云南笠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2021-04-14 2021-05-0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云0112民初8214号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 云南笠港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当事人- 云南笠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保山慧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山国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万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本院受理原告云南笠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们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0112民初8214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一)(二)、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法院:1、第一被告立即返还原告履约保证金1000000元;2、第一被告支付原告滞纳金,滞纳金以未返还的履约保证金为基数,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的4倍,自2020年5月13日计算至履约保证金全款返还时止;3、第二被告、第三被告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就支付原告履约保证金及滞纳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第一被告支付原告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20000元、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保全担保费人民币3000元;5、由第一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18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 展开
    2021-08-04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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