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上海天合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人-上海天合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2 |
上海天合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天合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杨礼荣等与蔡雅英等共有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共有纠纷 |
申请人-于秋荣
...
展开
|
- | - | - |
4 |
福建省溪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福建省溪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5 |
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案件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人-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6 |
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福奥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上海福奥健身服务有限公司康桥分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7 |
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永康市飞月门业有限公司、上海金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中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
...
展开
|
- | - | - |
8 |
上海佳地置业有限公司与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邻关系纠纷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相邻关系纠纷 |
再审申请人-上海佳地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9 |
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申请人-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10 |
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2016)沪0115民初89415号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张秋程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G85 | 2017-10-01 |
2 | (2016)沪0115民初89415号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张秋程 收起
...
展开
|
地方法院公告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 | 2017-09-23 |
3 | (2016)沪0115民初89415号 |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张秋程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黄冈市黄州区人民法院 | G23 | 2017-05-07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送达裁判文书——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沪0115民初1778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沪0115民初1778号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15民初17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自贸区法庭第四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8月17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8-17 |
2 |
送达裁判文书——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沪01民初30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沪01民初30号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30,000,000元及利息72,049,938.03元;二、驳回原告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26,763.2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631,763.22元,由原告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4,713.22元,由被告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57,050元。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七月一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7月1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7-01 |
3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借款本金30,000,000元及利息72,049,938.03元;二、驳回原告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26,763.2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631,763.22元,由原告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4,713.22元,由被告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57,050元。如不服本判决,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七月一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7-01 |
4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30,000,000元整;二、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利息86,992,644.36元整(按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暂计至起诉之日止,两项合计116,992,644.36元整。三、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另,本院将于2021年6月16日14时在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审理,审判长陆文芳。现一并向你送达开庭传票。逾期不参加审理,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3-25 |
5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沪01民初30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沪01民初30号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30,000,000元整;二、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利息86,992,644.36元整(按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暂计至起诉之日止,两项合计116,992,644.36元整。三、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另,本院将于2021年6月16日14时在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审理,审判长陆文芳。现一并向你送达开庭传票。逾期不参加审理,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3月18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3-18 |
6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30,000,000元整;二、判令被告给付原告利息86,992,644.36元整(按原告起诉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暂计至起诉之日止,两项合计116,992,644.36元整。三、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提交证据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另,本院将于2021年6月16日14时在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审理,审判长陆文芳。现一并向你送达开庭传票。逾期不参加审理,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3-18 |
7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沪0115民初1778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1)沪0115民初1778号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振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浙江平湖九龙山亲水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自贸区法庭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3月15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3-15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