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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绮尔

    浙江美绮尔纺织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
    • 简介:-
    • 行政处罚 1
    • 严重违法 0
    • 股权出质 0
    • 土地抵押 0

    行政处罚1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处罚单位 处罚结果/内容 处罚日期 操作
    1 绍税一稽罚[2019]405 绍兴市税务局

    违法事实:(一)受债务担保问题影响,你公司在2016年上半年销售业务慢慢萎缩,至检查日止长期处停业状态,原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已全部解散,公司银行账户已被诸暨市人民法院全部司法冻结,法定代表人处失联状态。(二)实地调账过程中未能调取到2015年1月至2018年9月期间你公司的总账、明细账及其他有关账务资料,只调取到残缺不齐的记账凭证(2015年度12本、2016年度9本)。我们检查组于2019年1月11日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责令你公司限期提供涉税资料,你公司逾期未提供。(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案源信息,我们检查组对你公司的上游企业杭州凯福美纺织有限公司、杭州墨荣纺织品有限公司、杭州绵佳纺织品有限公司、杭州融隆谊纺织有限公司、杭州旺鸿梦纺织有限公司开具给你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通过协查系统进行了发函协查,从对方税务机关回函协查结果显示上述五家企业全部为“非正常”状态,其中由“杭州融隆谊纺织有限公司”开具给你公司的3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结论为“暂定虚开”,不含税金额3572207.83元,税额合计607275.37元。(四)我们检查组对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志明妻子宣海平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你公司于2016年3月将杭州融隆谊纺织有限公司开具给你公司的3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进行认证抵扣;2019年9月你公司已将上述3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的进项税额607275.37元主动进行了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处罚决定:作出对你公司“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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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1-29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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