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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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91执异17号执行裁定书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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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91执异17号 | 执行异议之诉 |
当事人- 深圳中茗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深圳汇金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深圳茗创商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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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异17号深圳茗创商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茗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深圳汇金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杜继山与被执行人深圳中茗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深圳汇金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案件中,其执行案件案号为(2020)粤0391执3529号,申请人杜继山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追加深圳茗创商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该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本院已依法受理并举行执行听证,案号为(2021)粤0391执异17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91执异1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追加深圳茗创商业有限公司作为(2020)粤0391执3529号案件的被执行人。被申请人深圳茗创商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案被执行人深圳中茗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深圳汇金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联系人:丁云斐联系电话:0755-86705097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海大道法治大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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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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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91执异1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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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91执异17号 | - |
当事人- 深圳中茗商业连锁有限公司 深圳汇金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深圳茗创商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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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汇金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异议人杜继山与被执行人深圳中茗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深圳汇金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中,异议人杜继山向本院提出追加深圳茗创商业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书面异议,案号为(2021)粤0391执异17号。因你方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追加申请书、执行听证通知书、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7日即视为送达。听证时间定于2021年02月22日16时10分,听证地点为本院第十一法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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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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