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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优菜优妈

    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1713房自编05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2071民初28331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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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1民初28331号 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翟召华 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杨运昌 杨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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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杨运昌、杨明、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翟召华、第三人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授权委托书(单位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廉政监督卡、地址确认书。本案由审判员陈春华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李舒,彭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叶丽敏担任书记员。本院定于2021年12月1日上午9时0分在本院第二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准许追加被告杨明为(2020)粤2071执18060号案被执行人,及在其未缴纳出资款120万的范围内依法承担本案债务;二、准许追加被告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2020)粤2071执18060号案被执行人,及在其未缴纳出资款180万的范围内依法承担本案债务;三、准许追加被告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2020)粤2071执18060号案被执行人,及在其未缴纳出资款90万的范围内依法承担本案债务;四、准许追加被告杨运昌为(2020)粤2071执18060号案被执行人,及在其未缴纳出资款120万的范围内依法承担本案债务;五、准许追加被告翟召华为(2020)粤2071执18060号案被执行人,及在300万的范围内依法承担本案债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天内。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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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15
    2

    (2021)粤2071执异186号执行裁定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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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1执异186号 执行异议之诉

    当事人- 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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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执行追加一案,本院已经审查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2021)粤2071执异186号执行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粤2071执异18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追加被申请人广州食安菜妈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杨运昌为(2020)粤2071执18060号案的被执行人,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杨运昌分别在180万元、120万元的范围内对被执行人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驳回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求追加被申请人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明、翟召华为(2020)粤2071执18060号案被执行人的申请。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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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30
    3

    (2021)粤2071执异186号执行裁定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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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1执异186号 -

    当事人- 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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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执行追加一案,本院已经审查终结。因无法向你公司直接送达(2021)粤2071执异186号执行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粤2071执异18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追加被申请人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杨运昌为(2020)粤2071执18060号案的被执行人,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杨运昌分别在180万元、120万元的范围内对被执行人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驳回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求追加被申请人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明、翟召华为(2020)粤2071执18060号案被执行人的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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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9
    4

    (2021)粤2071执异186号的听证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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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1执异186号 -

    原告- 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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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利害关系人杨明、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运昌、翟召华执行追加一案中,本院定于2021年7月7日16时00分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召开执行听证会,因无法与你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听证通知书、审判组织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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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7
    5

    (2021)粤2071执异186号的听证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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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1执异186号 -

    原告- 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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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佛山市南海联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菜妈妈科技有限公司、利害关系人杨明、广州食安菜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优菜优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运昌、翟召华执行追加一案中,本院定于2021年7月7日16时00分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召开执行听证会,因无法与你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听证通知书、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复印件、审判组织人员告知书、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廉政监督卡、地址确认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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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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