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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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和五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唐腾焘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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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12民初16127号 | 居间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和五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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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20-07-15 | 2020-11-05 |
2 |
重庆市对外经贸信息服务中心与郑玮重庆和五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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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05执27号之一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对外经贸信息服务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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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0-05-27 | 2020-07-23 |
3 |
重庆市对外经贸信息服务中心与郑玮重庆和五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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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05执26号之一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对外经贸信息服务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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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0-05-27 | 2020-07-23 |
4 |
重庆市对外经贸信息服务中心与郑玮重庆和五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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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渝0105民初6185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市对外经贸信息服务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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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19-10-29 | 2019-12-28 |
5 |
重庆市对外经贸信息服务中心与郑玮重庆和五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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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渝0105民初6186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市对外经贸信息服务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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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19-10-29 | 2019-12-28 |
6 |
祁晓华与贵州和五岳医疗养老产业有限公司、重庆和五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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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苏01民终8837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祁晓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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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1-07 00:00:00 | 2018-11-20 |
7 |
重庆和五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王道谦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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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渝0105民初7316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重庆和五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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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18-10-30 | 2019-01-03 |
8 |
重庆和五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任为重庆人鑫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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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12民初24279号 | 居间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和五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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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8-04-02 | 2018-09-05 |
9 |
重庆和五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玲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一审普通程序用人民法院主持调解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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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52民初2179号 | 股权转让纠纷 |
当事人-重庆和五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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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 2017-09-29 | 2017-12-21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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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渝0112民初2427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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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12民初24279号 | 委托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和五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人鑫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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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渝0112民初24279号重庆人鑫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任为:本院受理重庆和五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诉重庆人鑫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任为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解除重庆和五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人鑫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融资代理协议书》;2、请求贵院依法判令二被告返还原告的诚信金5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自2015年12月30日起至还清诚信金时的利息以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基数);3、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或涉港澳台为满3个月,或涉外为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或涉港澳台或涉外均为30日)。本案定于2018年3月29日9时00分在本院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12月27日上传日期:2017年12月2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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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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