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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商业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存续
    • 官网:-
    •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滨河北路8号水榭王城9幢127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398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84

    法律诉讼39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洛阳市豫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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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0303执恢46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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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2021-08-12 2021-08-15
    2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洛阳楷模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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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0303执恢44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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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2021-08-11 2021-08-15
    3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洛阳居上门窗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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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0303执1681号之三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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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2021-07-29 2021-08-03
    4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洛阳市龙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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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0303执1419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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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2021-06-18 2021-06-21
    5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洛阳风迈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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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0303执1432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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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2021-06-18 2021-06-21
    6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洛阳风迈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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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0303执1420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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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2021-06-18 2021-06-21
    7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洛阳普瑞斯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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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0303执1431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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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2021-06-18 2021-06-21
    8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洛阳市宏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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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0303执1418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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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2021-06-17 2021-06-21
    9

    郭小丽、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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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03民终2866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郭小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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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21 2021-06-07
    10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洛阳泰安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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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0303执913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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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2021-05-17 2021-05-19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8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关于上诉人李建洛与被上诉人李书生、李柯等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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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豫03民终194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 李建洛 被上诉人-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张柯 当事人- 洛阳鹏达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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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洛阳鹏达置业有限公司、李书生、李柯、张柯、魏广军: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建洛与被上诉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及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3民终19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2020年11月16日邮寄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展览路1号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承办法官:王鹏联系电话:633695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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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7
    2

    关于上诉人洛阳维雪面业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常海杰等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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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豫03民终354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洛阳稻香米业有限公司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洛阳维雪面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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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洛阳稻香米业有限公司、常海杰、张晓晓:上诉人洛阳维雪面业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及你们关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20)豫03民终35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二0二0年六月三日邮编:471003承办人:李慧联系电话:0379-63369426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426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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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05
    3

    关于上诉人杨刚与被上诉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及被告杨建伟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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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豫03民终28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 杨刚 被上诉人-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及杨建伟 杨竹叶 洛阳旺弘实业有限公司 李璐熠 王少红和 李建超 当事人-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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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李建超、杨利强:本院受理上诉人杨刚与被上诉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及原审被告杨建伟、杨竹叶、洛阳旺弘实业有限公司、李璐熠、王少红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豫03民终2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2020年5月18日承办法官:陈加胜联系电话:0379-6336951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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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01
    4

    关于谢峰等与上诉人郑倩与被上诉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及被告安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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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豫03民终5848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 洛阳捕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雷鏐悱 崔琪鹏 谢峰 李睿雅 河南文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王国勇 洛阳碧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郑倩与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西工支行)及安江 当事人-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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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河南文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洛阳碧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洛阳捕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谢峰、王国勇、崔琪鹏、雷镠悱、李睿雅:本院受理你们与上诉人郑倩与被上诉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西工支行)及原审被告安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3民终584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2020年4月7日邮寄地址:洛阳市洛南新区展览路1号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承办法官:赵国欣联系电话:0379-63369508;0379-63369519邮编:47102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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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0
    5

    关于谢峰等与上诉人郑倩与被上诉人安江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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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豫03民终585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 李睿雅 被上诉人- 郑倩与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安江 当事人-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洛阳航科星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洛阳福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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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洛阳福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洛阳航科星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谢峰、牛吉刚、李睿雅:本院受理你们与上诉人郑倩与被上诉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西工支行)、安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3民终58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2020年4月7日邮寄地址:洛阳市洛南新区展览路1号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承办法官:赵国欣联系电话:0379-63369508;0379-63369519邮编:47102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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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0
    6

    关于谢峰等上诉人安江与被上诉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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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豫03民终585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 洛阳福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安江与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当事人- 洛阳我爱美家家具有限公司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洛阳航科星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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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洛阳福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洛阳航科星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洛阳我爱美家家具有限公司、谢峰、雷镠悱、牛吉刚、李睿雅:本院受理你们与上诉人安江与被上诉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西工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3民终585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2020年4月7日邮寄地址:洛阳市洛南新区展览路1号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承办法官:赵国欣联系电话:0379-63369508;0379-63369519邮编:47102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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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10
    7

    关于原告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诉被告洛阳畅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洛阳耀辉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洛阳酬勤园艺有限公司、卢素红、杨宗卫、郭彦琴、王文通、郑桂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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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豫0303立登30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被告- 洛阳畅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洛阳耀辉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洛阳酬勤园艺有限公司 卢素红 杨宗卫 郭彦琴 王文通 郑桂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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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畅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洛阳耀辉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卢素红、王文通、郑桂菊: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与被告洛阳畅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洛阳耀辉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洛阳酬勤园艺有限公司、卢素红、杨宗卫、郭彦琴、王文通、郑桂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303民初548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洛阳畅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借款本金700万元;二、洛阳畅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以70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8.85‰向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支付自2017年7月29日起至2018年7月29日止的利息(期间已偿还的利息执行时应予以扣除);三、洛阳畅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应以70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3.275‰向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支付自2018年7月3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产生的利息(期间已偿还的利息执行时应予以扣除);四、洛阳耀辉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洛阳酬勤园艺有限公司、卢素红、杨宗卫、王文通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洛阳畅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追偿;五、驳回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洛阳畅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洛阳耀辉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洛阳酬勤园艺有限公司、卢素红、杨宗卫、王文通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9329元,保全费5000元,由洛阳畅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洛阳耀辉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洛阳酬勤园艺有限公司、卢素红、杨宗卫、王文通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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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09
    8

    关于上诉人安江与被上诉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及被告谢峰等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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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豫03民终585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 安江 被上诉人-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谢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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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李睿雅、谢峰、郑倩:本院受理上诉人安江与被上诉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及原审被告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03民终58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2020年4月3日邮寄地址:洛阳市洛南新区展览路1号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承办法官:刘丽娜联系电话:6336951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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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08
    9

    关于原告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与被告洛阳捷佳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恩鼎医药有限公司、洛阳夏苑林业有限公司、刘建军、马育民、孟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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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豫0303立登30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被告- 洛阳捷佳商贸有限公司 河南省恩鼎医药有限公司 洛阳夏苑林业有限公司 刘建军 马育民 孟卓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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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捷佳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恩鼎医药有限公司、洛阳夏苑林业有限公司、刘建军、马育民、孟卓: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与被告洛阳捷佳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恩鼎医药有限公司、洛阳夏苑林业有限公司、刘建军、马育民、孟卓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303民初54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洛阳捷佳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承兑敞口43677.87元;二、洛阳捷佳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以10483677.87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向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支付自2017年4月27日起至2017年12月13日止的利息;以83677.87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向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支付自2017年12月14日起至2018年5月25日止的利息;以43677.87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向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支付自2018年5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期间已偿还的利息执行时应予以扣除);三、河南省恩鼎医药有限公司、洛阳夏苑林业有限公司、刘建军、马育民、孟卓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洛阳捷佳商贸有限公司追偿;四、驳回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洛阳捷佳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恩鼎医药有限公司、洛阳夏苑林业有限公司、刘建军、马育民、孟卓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071元,保全费5000元,由洛阳捷佳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恩鼎医药有限公司、洛阳夏苑林业有限公司、刘建军、马育民、孟卓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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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08
    10

    关于原告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与被告洛阳畅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洛阳耀辉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卢素红、王文通、郑桂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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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豫0303立登30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 被告- 洛阳畅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洛阳耀辉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卢素红 王文通 郑桂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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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畅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洛阳耀辉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卢素红、王文通、郑桂菊: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与被告洛阳畅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洛阳耀辉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卢素红、王文通、郑桂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豫0303民初54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洛阳畅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借款本金650万元;二、洛阳畅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以65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8.85‰向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支付自2016年12月21日起至2017年12月21日止的利息(期间已偿还的利息执行时应予以扣除);三、洛阳畅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应以650万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3.275‰向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支付自2017年12月22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产生的利息(期间已偿还的利息执行时应予以扣除);四、洛阳耀辉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卢素红、王文通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洛阳畅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追偿;五、驳回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工支行的其它诉讼请求。如洛阳畅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洛阳耀辉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卢素红、王文通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9649元,保全费5000元,由洛阳畅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洛阳耀辉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卢素红、王文通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收起

    ... 展开
    2020-04-0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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