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广州鑫谷维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垚燚一点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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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鑫谷维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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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2 |
广州鑫谷维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垚燚一点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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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州鑫谷维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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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3 |
广州鑫谷维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垚燚一点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叭啦美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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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鑫谷维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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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4 |
广州市轩瑞食品有限公司、贺威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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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揽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州市轩瑞食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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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2019)粤0103民初8537号广州鑫谷维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鑫谷维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垚燚一点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叭啦美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市轩瑞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大由佳贸易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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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3民初8537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鑫谷维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鑫谷维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州鑫谷维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垚燚一点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叭啦美商贸有限公司 广州市轩瑞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大由佳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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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03民初8537号广州市轩瑞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大由佳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广州鑫谷维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鑫谷维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垚燚一点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叭啦美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市轩瑞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大由佳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等。广州鑫谷维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起诉要求判令:“1、判令广州市垚燚一点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广州鑫谷维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赔偿2019年8月的加盟费收入损失928806,85元;2、判令广州市垚燚一点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广州鑫谷维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赔偿2019年8月的物料收入损失428468,19元;3、判令广州市垚燚一点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广州鑫谷维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包装和物料库存损失1167841元;4、判令广州市垚燚一点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广州鑫谷维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赔偿采购办公用品及广告宣传费用损失550237,5元;5、判令广州市垚燚一点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广州鑫谷维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办公室装修装饰及设备设施损失133670.8元;6、判令广州叭啦美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市轩瑞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大由佳贸易有限公司对上述1-5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7、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四被告共同承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材料,否则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将于2020年3月23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拒绝到庭的,本院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经办人:民二庭郑越海、古秋燕电话:020-83005848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签发人:529897382019-12-2315:19:20:143(2019)粤0103民初8537号广州鑫谷维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鑫谷维餐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垚燚一点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叭啦美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市轩瑞食品有限公司、广州大由佳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115332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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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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