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 1 |
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西安瑞荣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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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404民初843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西安瑞荣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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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 | 2021-07-13 | 2021-10-12 |
| 2 |
汨罗市润和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与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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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湘0681民初1062号之二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汨罗市润和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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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 | 2021-06-21 | 2021-06-30 |
| 3 |
西安景逸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9142)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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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陕0115民初309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西安景逸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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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 | 2021-06-17 | 2021-08-27 |
| 4 |
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荣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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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豫0191财保523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申请人-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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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1-06-04 | 2021-07-16 |
| 5 |
汨罗市润和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报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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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湘0681执保8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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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人民法院 | 2021-05-19 | 2021-05-25 |
| 6 |
西安景逸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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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陕0115民初167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西安景逸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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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 | 2021-05-14 | 2021-08-27 |
| 7 |
章如木、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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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2民辖终161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上诉人-章如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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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13 | 2021-09-15 |
| 8 |
周锦贵与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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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0203执752号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申请执行人-周锦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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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 | 2021-05-11 | 2021-05-20 |
| 9 |
蒙伟与金兵强、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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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云0402民初972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蒙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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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 | 2021-05-06 | 2021-07-16 |
| 10 |
楼卫民、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章如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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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0205民初394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原告-楼卫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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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1-04-16 | 2021-05-11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 1 | (2019)浙0424民初5060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 沈林仙 被告- 于子兴 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赵仕顺 叶方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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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海盐县人民法院 | G71 | 2020-08-02 |
| 2 | (2018)浙0106民催14号 | -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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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G16 | 2018-08-07 |
| 3 | (2018)浙0106民催14号 | 申请公示催告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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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三版 | 2018-04-20 |
| 4 | - | 申请公示催告 |
被告- 济宁润欢商贸有限公司 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安庆市鼎峰景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浙江省桐庐汇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济宁润欢商贸有限公司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墩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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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 | 2018-04-20 |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 1 |
原告宁波缔远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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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291民初1899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原告- 宁波缔远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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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291民初1899号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3751700307D):本院受理原告宁波缔远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291民初189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被告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宁波缔远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50000元及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8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损失。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计525元,由被告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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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
| 2 |
送达裁判文书——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祥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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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17民初5371号 | 加工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结翼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祥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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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17民初5371号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祥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结翼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祥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沪0117民初5371号民事判决书。现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五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松江区人民法院2020年10月10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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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0 |
| 3 |
原告宁波缔远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应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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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291民初1899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原告- 宁波缔远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 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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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291民初1899号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91330103751700307D):原告宁波缔远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受理。因采取其它方式无法向你(你单位)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材料、廉政监督卡、告知独任审理审判人员告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共计5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损失,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1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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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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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祥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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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17民初5371号 | 加工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结翼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祥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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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17民初5371号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祥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结翼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祥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现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松江区人民法院2020年6月15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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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5 |
| 5 |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祥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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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17民初5371号 | 加工合同纠纷 |
原告- 上海结翼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祥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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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17民初5371号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祥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结翼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祥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现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松江区人民法院2020年6月1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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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
| 6 |
(2018)浙0110民初807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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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110民初807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杭州余杭乔司新三蔬菜花卉专业合作社 被告- 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于子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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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于子兴: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余杭乔司新三蔬菜花卉专业合作社诉被告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于子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民初80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六份,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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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4 |
| 7 |
(2018)浙0110民初807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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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110民初807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杭州余杭乔司新三蔬菜花卉专业合作社 被告- 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于子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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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于子兴: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余杭乔司新三蔬菜花卉专业合作社诉被告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于子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20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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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3 |
| 8 |
(2016)浙0103民初1419号之一判决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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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103民初1419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陈佰根 姜纪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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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6)浙0103民初1419号之一陈佰根、姜纪云: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3民初1419号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陈佰根、姜纪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03000元;二、被告陈佰根、姜纪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利息130542.90元(利息暂算至2016年2月18日,此后按照月利率2%计算至判决确定的履行之日)。案件受理费6303元,由被告陈佰根、姜纪云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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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9 |
| 9 |
(2015)杭下商初字第0273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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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杭下商初字第02735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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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佰根、姜纪云: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提起撤诉申请,本院已准许。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杭下商初字第02735号民事裁定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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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1 |
| 10 |
(2015)下商初字第273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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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商初字第2735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陈佰根 姜纪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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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佰根、姜纪云: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新绿洲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天(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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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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