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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和成

    海南儋州和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中兴大街2-8号富龙小区A01-A10、A17-A19号(兆成宾馆)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海南鼎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海南儋州和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琼9003民初484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海南鼎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儋州市人民法院 2019-09-24 2019-11-07
    2

    海南鼎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海南儋州和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9)琼9003民初3526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海南鼎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海南儋州和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儋州市人民法院 2019-06-11 2019-09-2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海南鼎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诉海南儋州和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9)琼9003民初484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海南鼎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儋州和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公告(2019)琼9003民初4849号海南儋州和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海南鼎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儋州和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函、诚信诉讼提示书、廉政监督卡、(2019)琼9003民初4849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9年11月20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一九年九月四日 收起

    ... 展开
    2019-09-0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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