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19)粤03执恢389号终结执行裁定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执恢389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鑫利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华胜机械企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地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恢389号之一深圳华胜机械企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鑫利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深中法经一初字第125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7月4日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粤03执恢38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9)粤03执恢389号案件的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19-12-30 |
2 |
(2019)粤03执恢389号执行通知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执恢389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鑫利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华胜机械企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天地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执恢389号深圳华胜机械企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地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鑫利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你单位担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01)深中法经一初字第125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于2019年7月4日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粤03执恢389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8-20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