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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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 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 被告-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方小天鹅水魔方科技有限公司陈贤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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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G01 | 2019-04-19 |
2 | (2018)浙02民终2692号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上诉人- 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海南三金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 刘桂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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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G53 | 2018-11-13 |
3 | -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原告- 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 被告-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三金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 刘桂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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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G85 | 2018-07-24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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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告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东方小天鹅水魔方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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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282民初8049号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原告-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东方小天鹅水魔方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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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282民初8049号深圳市东方小天鹅水魔方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东方小天鹅水魔方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282民初8049号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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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2 |
2 |
原告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东方小天鹅水魔方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谭洪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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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282民初8049号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原告-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东方小天鹅水魔方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 谭洪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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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282民初8049号谭洪:本院受理原告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东方小天鹅水魔方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谭洪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浙0282民初8049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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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2 |
3 |
原告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东方小天鹅水魔方科技有限公司、谭洪、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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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282民初8049号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原告-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东方小天鹅水魔方科技有限公司 谭洪 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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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0282民初8049号深圳市东方小天鹅水魔方科技有限公司、谭洪:本院受理原告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与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当事人须知、民事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11月6日8时45分在本院机关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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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02 |
4 |
原告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贤泽、深圳市东方小天鹅水魔方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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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282民初9514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东方小天鹅水魔方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陈贤泽 深圳市东方小天鹅水魔法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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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282民初9514号陈贤泽、深圳市东方小天鹅水魔方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贤泽、深圳市东方小天鹅水魔法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行为竞争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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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8 |
5 |
原告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贤泽、深圳市东方小天鹅水魔方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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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282民初9514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陈贤泽 深圳市东方小天鹅水魔方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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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0282民初9514号陈贤泽、深圳市东方小天鹅水魔方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贤泽、深圳市东方小天鹅水魔方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282民初95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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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1 |
6 |
原告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三金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刘桂山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上诉状副本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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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282民初9914号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原告-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三金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 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 刘桂山不正当竞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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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282民初9914号海南三金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刘桂山:关于原告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三金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刘桂山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上诉人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就本院(2017)浙0282民初9914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限你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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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7 |
7 |
原告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三金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刘桂山(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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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282民初9914号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原告-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三金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 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 刘桂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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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282民初9914号海南三金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刘桂山:本院受理原告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南三金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刘桂山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浙0282民初991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海南三金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小天鹅”字样;二、被告海南三金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标注“海南三金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字样的洗衣机;三、被告海南三金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连带赔偿原告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0000元(已包括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四、被告刘桂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原告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000元(已包括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五、驳回原告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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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1 |
8 |
原告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海南三金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刘桂山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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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282民初9914号 | 不正当竞争纠纷 |
原告-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三金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 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 刘桂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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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282民初9914号海南三金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刘桂山:本院受理原告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南三金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宁波摩顿电器有限公司、刘桂山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廉政监督跟踪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25日8时45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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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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