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桂0103民初3362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舒建华 当事人- 广西新区域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新区域投资有限公司黄炳旬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原告舒建华诉被告广西新区域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黄炳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18)桂0103民初336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
2021-05-29 |
2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桂0103民初3362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舒建华 被告- 广西新区域投资有限公司 黄炳旬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的原告舒建华与被告广西新区域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黄炳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舒建华不服我院作出的(2018)桂0103民初3362号判决,提出上诉,并在上诉期限内向本院递交了民事上诉状,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你方应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05-29 |
3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桂0103民初3362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舒建华 被告- 广西新区域投资有限公司 黄炳旬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2018)桂0103民初3362号原告舒建华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2020年3月31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4号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收起
...
展开
|
2020-01-22 |
4 |
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桂0103民初3362号 | 侵权责任纠纷 |
原告- 舒建华 被告- 广西新区域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本院受理(2018)桂0103民初3362号原告舒建华诉你方及第三人黄炳旬的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开庭传票、阳光司法告知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2018年11月8日上午9时00分在柳州监狱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收起
...
展开
|
2018-08-02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