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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铭羊服饰

    东莞市铭羊服饰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盈丰路17号301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东攀达针织科技有限公司与陈詹詹、王正银、徐坤等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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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2民初10309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广东攀达针织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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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0-11-13 2021-05-10
    2

    张安、东莞市铭羊服饰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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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822执1688号 加工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张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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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 2020-11-06 2020-12-25
    3

    张安与东莞市铭羊服饰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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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822民初359号 加工合同纠纷

    原告-张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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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 2020-04-07 2020-09-27
    4

    张安、东莞市铭羊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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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赣0822财保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人-张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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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 2020-04-02 2020-06-2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1972民初10309号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陈詹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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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2民初103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攀达针织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铭羊服饰有限公司 陈詹詹 王正银 徐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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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2民初10309号陈詹詹:本院受理原告广东攀达针织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莞市铭羊服饰有限公司、陈詹詹、王正银、徐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1972民初103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原告广东攀达针织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莞市铭羊服饰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关系于2019年11月13日解除;二、限被告东莞市铭羊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东攀达针织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租金22000元及律师费2000元;三、被告陈詹詹、王正银就上述第二项所确定的债务向原告广东攀达针织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四、被告徐坤就上述第二项所确定的债务向原告广东攀达针织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徐坤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东莞市铭羊服饰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0元,已由原告广东攀达针织科技有限公司预交,由被告东莞市铭羊服饰有限公司、陈詹詹、王正银、徐坤共同负担。自发出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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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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