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无法律诉讼
暂无法院公告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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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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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华磊 被告- 南京蓝士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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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 南京蓝士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送达裁判文书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南京蓝士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 本院立案受理 原告 华磊与被告南京蓝士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一案 已审理结束,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2 2 )苏0591民初 18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3 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O二 二 年 四月二十九 日 联系人: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311 室 电话: 0512-66603 331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 288号 邮编:215123 公告种类:送达 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 2 )苏0591民初 185 号 承办人: 张继红 发布日期:2022-4-2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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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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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蓝士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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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苏0591民初185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华磊 被告- 南京蓝士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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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南京蓝士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本院立案受理原告华磊与被告南京蓝士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结束,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91民初1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联系人: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311室电话:0512-66603331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邮编:215123公告种类:送达民事判决书案号:(2022)苏0591民初185号承办人:张继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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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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