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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梦

    深圳市华梦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138号国际商会大厦A栋1017-1019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华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深圳纳师达客汽车租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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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3民初79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华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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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19-08-21 2020-03-30
    2

    深圳市华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深圳纳师达客汽车租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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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华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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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4民初43955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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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43955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华梦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梦汽车俱乐部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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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43955号深圳市华梦汽车俱乐部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原告白晨光与被告深圳市华梦汽车俱乐部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华梦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4民初43955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退还原告的定车款人民币130000元;2、判令被告一支付利息人民币839元整(其中第二期退款以本金3万为基数,从2021年1月31日起计算至5月31日,即3万*3.85%梅365天*121天=382元;第三期退款以4万元为基数,从2021年3月31日起计算至5月31日,即4万*3.85%梅365天*62天=261元;第四期退款以6万元为基数,从2021年5月1日起计算至5月31日,即6万*3.85%梅365天*31天=196元,依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1年期利率报价3.85%为标准,以后继续计算至判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为止)。3、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为实现债权已经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合计人民币19620元。4、被告二对上述被告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由上述二名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上述除第5项以外的费用合计人民币150459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1月25日09时30分在庭审管理中心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法院联系人:罗敏电话:0755-21981241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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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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