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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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创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江西昌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周爱秀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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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赣0102民初12545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南昌市创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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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 2021-02-07 | 2021-03-26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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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告南昌市创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昌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周爱秀、魏平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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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13民初5636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南昌市创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昌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魏平根 周爱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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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周爱秀、魏平根:本院受理原告南昌市创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昌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周爱秀、魏平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赣0113民初56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卫东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二○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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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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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南昌市创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昌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周爱秀、魏平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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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赣0113民初5636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南昌市创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昌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魏平根 周爱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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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周爱秀、魏平根:本院受理原告南昌市创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昌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周爱秀、魏平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红谷滩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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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2 |
3 |
原告南昌市创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西昌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周爱秀、魏平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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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赣0102民初12545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南昌市创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昌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魏平根 周爱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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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昌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周爱秀、魏平根:本院受理(2020)赣0102民初12545号原告南昌市创贝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联系地址:南昌市沿江北大道1133号行政庭(行政庭:陈小凤)联系电话:0791-8868104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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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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