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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创怡丰

    深圳市创怡丰实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上屋社区同富裕工业区爱群路B栋厂房一楼西、四楼、五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5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创怡丰实业有限公司、永捷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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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执保1576号 加工合同纠纷

    申请人-深圳市创怡丰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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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0-14 2020-12-23
    2

    王华香、深圳市创怡丰实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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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6执7470号 劳动争议

    申请执行人-王华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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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18-06-06 2018-12-29
    3

    0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市创怡丰实业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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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8行审707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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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2018-03-26 2019-11-05
    4

    0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市创怡丰实业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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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8行审708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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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2018-03-26 2019-11-05
    5

    0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深圳市创怡丰实业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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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8行审706号 -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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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2018-03-26 2019-11-05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粤0308行审1193、713、706-708、709、71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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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8行初1594号 -

    当事人- 深圳市海丽诺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振华旭峰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深桑科科技有限公司 大大电子实业(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怡丰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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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8行审1193、713、706-708、709、710号大大电子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深桑科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怡丰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海丽诺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振华旭峰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对你作出的深公积金责限[2017]02-964、03-239、02-717、718、719,01-734、02-965号《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本院已裁定准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308行审1193、713、706-708、709、710号行政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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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27
    2

    (2018)粤0306执747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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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6执7470号 劳动争议

    原告- 王华香 被告- 深圳市创怡丰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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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6执7470号深圳市创怡丰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王华香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宝劳人仲(石岩)案[2017]2539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5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8)粤0306执747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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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12
    3

    (2018)粤0306执747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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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306执7471号 劳动争议

    原告- 李士风 被告- 深圳市创怡丰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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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6执7471号深圳市创怡丰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李士风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深宝劳人仲(石岩)案[2017]2540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5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8)粤0306执747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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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1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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