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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森茂

    中山市森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中山市南朗镇南朗村田边兴朗路和南苑大道交汇处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中山亮冠建筑有限公司、中山市森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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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中山亮冠建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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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2071民初15339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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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2071民初1533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中山亮冠建筑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森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省化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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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中山亮冠建筑有限公司诉中山市森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省化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材料递交须知、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授权委托书(单位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廉政监督卡、地址确认书。本案由审判员叶迟玖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陈伟,安健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王丽担任书记员。本院定于2021年9月8日下午14时45分在本院第二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所欠原告基础打桩工程劳务款811584元(中山市南朗镇碧佳悦府工程);2、由被告负担本次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天内。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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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2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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