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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弘达嘉力

    深圳市弘达嘉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2233号D栋4E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弘达嘉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张丹、徐娘华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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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民初9919号之二 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弘达嘉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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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08-07 2020-12-20
    2

    深圳市弘达嘉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易利华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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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执保1965号 财产保全

    申请人-深圳市弘达嘉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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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07-21 2020-10-16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9民初9919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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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民初9919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弘达嘉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东圣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何宪宏 惠州市天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林泽伟 刘锦荣 刘廷武 骆锦辉 吴成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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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民初9919号何宪宏、惠州市天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泽伟、刘锦荣、刘廷武、骆锦辉、吴成会、徐娘华、广东圣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弘达嘉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何宪宏、惠州市天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林泽伟、刘锦荣、刘廷武、骆锦辉、吴成会,第三人广东圣帕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309民初9919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10月12日15时30分在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第三十一审判庭开庭,请于开庭前十分钟在开庭地点进行证据交换。请依时出庭,逾期将依法裁判。原告的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十名被告按照《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第4.3条的约定,向原告支付股权回购款15,594,521元(具体计算方式为:1000万元加上以1000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自2014年11月6日起计算至十被告全额付清之日的利息;暂计至2020年6月9日为15,594,521元,并连续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本案律师费10万元由十被告承担。3、本案诉讼费由十被告承担。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院印)注:本公告已于同日刊登在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755-21050387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913室民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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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2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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