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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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重庆谛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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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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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重庆谛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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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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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3 |
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重庆谛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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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复议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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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重庆市垫江县谛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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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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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垫江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与重庆谛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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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行政行为 |
申请执行人-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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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垫江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与重庆谛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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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申请人-垫江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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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重庆市永泰建筑总公司与重庆市垫江县谛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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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市永泰建筑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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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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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渝0231执2345号 | 垫江县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11-05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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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渝0231民初98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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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渝0231民初987号 |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当事人- 重庆市垫江县谛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谛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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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9)渝0231民初987号重庆谛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597971909R)重庆市垫江县谛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1054838538D):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你们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2019)渝0231民初9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由被告重庆谛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垫江县谛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费422168.3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从2016年4月10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付清时止)。二、由重庆市垫江县谛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费14500元。三、驳回原告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8366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负担586元,由重庆谛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垫江县谛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778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垫江县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年07月11日上传日期:2019年07月11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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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1 |
2 |
(2019)渝03行审复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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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渝03行审复1号 | - |
原告- 复议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当事人- 重庆谛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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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9)渝03行审复1号重庆谛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复议申请人垫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被申请人重庆谛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9)渝03行审复1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行政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一九年六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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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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