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前海呼吸

    深圳前海呼吸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尹泰明电子有限公司与广东麒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呼吸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6民初1515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尹泰明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07-13 2020-10-09
    2

    深圳市尹泰明电子有限公司、广东麒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呼吸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6执保6657号 财产保全

    原告-深圳市尹泰明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07-10 2021-01-11
    3

    深圳市尹泰明电子有限公司、广东麒麟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呼吸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6执保5751号 财产保全

    申请人-深圳市尹泰明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06-29 2020-09-0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91财保242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91财保242号 -

    当事人- 深圳前海呼吸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煜哲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煜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煜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煜哲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受理申请人王萍申请保全与被申请人深圳煜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煜哲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仲裁中财产保全一案[案号:(2020)粤0391财保242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裁定书,本案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深圳前海呼吸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以价值人民币1,037,944.44元为限。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王萍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被申请人深圳煜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煜哲商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04-30
    2

    (2020)粤0391财保195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91财保195号 -

    当事人- 深圳智胜致能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呼吸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前海呼吸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受理申请人深圳智胜致能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与被申请人深圳前海呼吸科技有限公司仲裁中财产保全一案[案号:(2020)粤0391财保195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裁定书,本案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深圳前海呼吸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以价值人民币1,500,000元为限。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深圳智胜致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被申请人深圳前海呼吸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04-30
    3

    (2020)粤0391财保174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91财保174号 -

    原告- 深圳智胜致能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前海呼吸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前海呼吸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本院受理申请人深圳智胜致能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保全与被申请人深圳前海呼吸科技有限公司仲裁中财产保全一案[案号:(2020)粤0391财保174号],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裁定书,本案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深圳前海呼吸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以价值人民币2,500,000元为限。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深圳智胜致能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被申请人深圳前海呼吸科技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04-30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