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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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福冬与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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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津0102民初3920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吴福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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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 2021-03-30 | 2021-06-30 |
2 |
竹健红与中恒信达信息咨询(吉林)有限公司、中星华宇(北京)集团有限公司等保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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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吉7503民初34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竹健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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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 2021-01-20 | 2021-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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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增美与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申请与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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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0114财保1091号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申请人-李增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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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2020-12-28 | 2021-04-06 |
4 |
李增美与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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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0114财保1091号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申请人-李增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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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2020-12-28 | 2021-04-05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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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皖0202民初2011号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北粮通达(天津)集团有限公司上诉状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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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0202民初2011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徐德胜 当事人- 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北粮通达(天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高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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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皖0202民初2011号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北粮通达(天津)集团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徐德胜诉你们与被告高峰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徐德胜对一审判决不服,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徐德胜提交的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三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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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3 |
2 |
(2021)皖0202民初2011号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北粮通达(天津)集团有限公司民事判决书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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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0202民初2011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徐德胜 当事人- 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北粮通达(天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高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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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皖0202民初2011号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北粮通达(天津)集团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徐德胜诉你们与被告高峰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徐德胜认购本金5万元及利息(利息以拖欠的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9.8%计算自2020年2月1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二、驳回原告徐德胜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收取1184元,由被告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皖0202民初20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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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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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6民初7526号孙召君与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金惠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粮通达(天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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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6民初7526号 |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
原告- 孙召君 被告- 中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北粮通达(天津)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中金惠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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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民初7526号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金惠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粮通达(天津)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孙召君与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金惠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粮通达(天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9月8日09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539165572021-05-0815:46:32:112联系人:唐秋茹、陈诗媛(2021)粤0106民初7526号孙召君与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金惠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粮通达(天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中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金惠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金融资产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普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粮通达(天津)集团有限公司: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五月八日联系人:唐秋茹、陈诗媛电话:8300853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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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8 |
4 |
(2021)皖0202民初2011号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北粮通达(天津)集团有限公司、高峰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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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皖0202民初2011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徐德胜 当事人- 北粮通达(天津)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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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皖0202民初2011号广州乐融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北粮通达(天津)集团有限公司、高峰:我院受理原告徐德胜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徐德胜起诉:被告立即偿还认购本金5万元,利息5308元,合计55308元(2021年1月22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按年9.8%另行计算)。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6月1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九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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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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