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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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区支行、河南三众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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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002执1135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区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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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 2020-04-16 | 2020-04-17 |
2 |
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区支行、河南农道食品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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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002执1134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区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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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 2020-04-16 | 2020-04-17 |
3 |
李全生、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区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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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0民终2345号 |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
上诉人-李全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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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0-08 | 2019-11-04 |
4 |
李全生与刘金凤、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区支行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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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豫1002民初55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李全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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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 2019-03-28 | 2019-04-29 |
5 |
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区支行与河南农道食品有限公司、许昌美林森家具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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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豫1002民初315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区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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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 2018-10-11 | 2019-01-18 |
6 |
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区支行与河南三众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许昌瑞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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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豫1002民初315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区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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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 2018-10-11 | 2019-01-18 |
7 |
李全生与刘金凤、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区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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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豫1002民初2397号 | 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
原告-李全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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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 2018-07-16 | 2018-11-19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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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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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豫1002民初3151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区支行 被告- 许昌瑞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张攀飞 王鹏飞 赵利芳 石冬冬 赵继锋 曹永杰 河南三众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石子勋 袁晓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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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众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许昌瑞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曹永杰、王鹏飞、石子勋、袁晓光、石冬冬、赵继锋、张攀飞、赵利芳:本院受理原告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区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17)豫1002民初31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六日法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承办人:王晓东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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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6 |
2 |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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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豫1002民初315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区支行 被告- 吴翠兰 河南农道食品有限公司 许昌美林森家具有限公司 程爱荣 魏娜 赵彦伟 赵占民 李刚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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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道食品有限公司、许昌美林森家具有限公司、李刚法、魏娜、赵彦伟、吴翠兰、赵占民、程爱荣:本院受理原告许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城区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2018)豫1002民初31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二〇一八年十月十五日法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承办人:王晓东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延安路39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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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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