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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新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888号阅江商业中心一期A栋办公楼-2129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熊敏与南昌新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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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192民初377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原告-熊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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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04-11 2019-04-25
    2

    刘礼明与南昌新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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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赣0192民初74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刘礼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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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04-11 2019-04-2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原告高秀峰诉被告南昌新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车位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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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113民初13272号 车位纠纷

    原告- 高秀峰 被告- 南昌新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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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2021)赣0113民初13272号南昌新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秀峰诉被告南昌新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车位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证据、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扫黑除恶告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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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13
    2

    原告涂玉冰、熊熙诉被告南昌新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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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赣0113民初4645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熊熙 涂玉冰 被告- 南昌新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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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法院南昌新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涂玉冰、熊熙诉被告南昌新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赣0113民初464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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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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